货运有陷阱,货主须留心
2006/10/31 9:25:18 来源: 作者/编辑:0
家住武胜路6号经营瓜子的个体户熊某,于今年元月,托汉水街《仙顺快运》公司运送瓜子30件至仙桃购货方,并要求该公司代收货款4650元整。但《仙顺快运》代收钱后并没有交给熊某,当熊某到《仙顺快运》去要货款时,《仙顺快运》公司却说,已经有一个叫张小兵的人将钱领走了,但熊某并不认识这个张小兵。于是出现了一场长达10个月之久的纠纷。其间他曾找过派出所和法院都没有得到解决。最后他请了律师,于10月13日投诉到崇仁工商所。经崇仁工商所协调:《仙顺快运》公司赔偿熊某经济损失3000元整。10月26日,个体户熊某终于高兴地拿到了3000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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