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服务区”要多交费 快递公司违约还有“理”
2006/8/2 10:07:40     来源:     作者/编辑:1

通过快递公司将货物寄到贵阳朋友处,快递公司不仅未能如约在三天内将东西送到,还称目的地不在他们的服务区,若需将货物送到目的地,得另外交费。在汉口汉正街做生意的罗先生就遇到了此等稀奇事儿。

7月26日,罗先生请一家快递公司将一件东西送到在贵阳市白云区的一个朋友处。快递公司当时承诺三天就能送达。7月30日,罗先生得知朋友还未收到东西,便前往快递公司询问。快递公司称,因7月30日是星期天,暂时不能送达。昨日上午,因朋友仍未收到货物,罗先生再度询问,得到的是另外一种答复:其朋友所处的地点不在该公司“服务区”,如果要将物品送抵目的地,必须通过当地邮局转寄。为此,罗先生得“加点费用”。而罗先生介绍,他朋友所在的地方距贵阳市区只有半小时车程。

昨日,该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承认了罗先生的相关说法,并坚称送货地点“超出范围”,不可能专程为一个人开车送货。

昨日晚间记者获悉,罗先生的朋友无奈之下,已前往该快递公司在贵阳的办事处领取了货物。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陈凌就指出,送货地点应是写得很清楚的,快递公司事先没有说明,就属违约。

属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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