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印发 对交通运输、仓储与邮政业提出新要求
2021/7/27 10:29:39     来源:中国水运网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7月23日,商务部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清单》包括11类70项特别管理措施,自2021年8月26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清单》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地域范围为海南岛全岛。未作特别说明的,仅适用于境外服务提供者向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市场主体及个人提供服务。《清单》之外的领域,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按照境内外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待遇一致原则实施管理。
  针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清单》提出13条特别管理措施,在国际运输、外籍船舶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引航员注册、境外服务提供者参与打捞、跨境交付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管理措施。
  《清单》未列出的与国家安全、公共秩序、金融审慎、社会服 务、人类遗传资源、人文社科研发、文化新业态、航空业务权、移民和就业措施以及政府行使职能等相关措施,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据了解,《清单》对接国际高水平的经贸规则,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对跨境服务贸易开放作出安排,是对现有服务贸易管理模式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中国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一项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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