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货物丢失 物流公司不赔
2006/5/29 9:22:54     来源:海峡导报     作者/编辑:0

刘小姐: 5月8日,我在盛辉物流公司邮寄了一箱货到广州,箱里面装着价格昂贵的斑马笔和笔记本。20日,客户打电话问我货怎么还没到。我就去找盛辉物流,他们才告诉我9日时东西丢失了,我向他们要赔偿费,他们却只赔偿运费的5倍,运费是10元,也就是他们只赔偿50元。后来经过多番交涉,物流公司表示最多只能给400元。但我认为这不仅是东西丢失问题,还严重影响我在客户面前的信誉问题。

盛辉物流公司刘经理表示,刘小姐在托运的时候没有在货单上写明货物的名称,也没有给该货物保价。因此物流公司没有办法肯定刘小姐丢失的货物是什么,因此就没有理赔的依据,所以只能按物流公司的流程来相应做些赔偿。

记者随后咨询了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林志铭律师,他认为刘小姐应拿出证明货物价值的证据。如果证据存在,盛辉物流公司就应该赔偿刘小姐因货物丢失造成的实际价值损失。另一方面,林律师认为贵重的有价值的东西,虽然运费高,但托运的人就要选择保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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