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时丢了一个包裹损失4000元以上?
2009/12/21 9:54:22 来源:天天商报 作者/编辑:1
日前,在绍兴县安昌镇做服装生意的章女士通过快递公司寄送了3个包裹,但对方收件人只收到两个。她向快递公司索赔,快递公司却认为快件没有保价,只能按公司最高赔偿标准1000元赔付。但章女士表示,包裹内物品价值在4000元以上,赔偿费用太低。
据章女士说,11月15日,她在安昌当地通过快递公司业务员寄送了3个包裹,约定送到湖州南浔织里市场客户手里,里面装的是成套的童装等衣物,每个包裹价值4000多元,当时快递公司业务员开票约定每个包裹收取40元快递费,3天之内送到目的地。但3天后,对方客户称有一个包裹没有收到。章女士向快递公司反映,快递公司表示会查找,但一直没有给予明确答复。12月8日,快递公司才确认丢了货,但双方一直就赔偿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12月17日,记者陪同章女士来到中通快递公司了解情况,负责人陆先生承认弄丢了章女士的一个包裹,目前正在积极联系查找并处理理赔事项。陆经理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不保价的东西丢失是按照运费5倍赔偿的,他们收取了40元快递费,就是赔偿200元。现在他们对章女士所说的物品价值也不想多作评论,愿意按照绍兴公司最高标准1000元赔付,同时,他们会向上海总公司申请,如果可以的话再适当作些补偿。但章女士认为,包裹丢失的责任在快递公司,只赔偿1000元与她的实际损失相差太大。章女士表示,如果快递公司不能给她满意答复,她将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