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3天7天才到 快递延误致樱桃烂光
2012/7/5 14:23:08     来源:浙江物流网     作者/编辑:1
杨先生给上海的亲戚快递了10斤樱桃,谁知过了一个星期才寄到,樱桃都烂光了。由于快递公司的送货时间超出了72小时的底限,在消协的调解下,最终快递公司向杨先生支付了200元赔偿金。
  选择方便快捷的快递方式邮寄物品,已成为很多消费者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重要选择。近日,蓬莱的杨先生给在上海的亲戚快递了10斤樱桃,支付了70元快递费。快递公司承诺3天之内送到上海。然而,杨先生的亲戚7天后才收到包裹,里面的樱桃几乎都烂光了。杨先生要求快递公司赔偿500元,但快递公司认为樱桃腐烂是樱桃本身的问题,跟送货时间无关,拒绝赔偿。无奈,杨先生投诉到蓬莱市消费者协会。经过消协调查,杨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快递公司负责人解释,由于正值暑期,业务量激增,快件严重积压,延误了派送时间,对于给杨先生造成的损失,他们负责赔偿,但是杨先生要求赔偿的金额过多,快递公司认为不太合理。
  消协认为,按目前快递服务业内规定,国内同城快递服务时限在24小时内,国内异地城市在72小时内,也就是3天。快递公司送樱桃花了7天时间,超期一半以上,理应赔偿。在调解中,尽管已经事实清楚,双方责任明确,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意见悬殊,分歧较大。经消协调解,快递公司赔偿给杨先生200元,并赔礼道歉。近年来,关于快递行业的投诉猛增,消费者针对快递行业的投诉主要包括快件延误、损坏或丢失,先签字后验货等。不少快递公司不遵守承诺,快递延误一两天成家常便饭。有些快件明明已经到了本地,快递公司因各种原因无法及时送往消费者手中,就寻找理由让消费者自己上门领取,这一去一来,就耽误了时间。个别快递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还存在超范围经营、业务转包等问题。(本文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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