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起 浙江货运车辆上高速一律先称“体重”!
2019/12/16 15:24:41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12月10日24时起,浙江全省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全面实施货车称重检测。

  所有货车必须按照交通标志及人员引导依次进入称重检测通道接受检测。经称重确认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将禁止其驶入高速公路。
  货车上高速前需先“称体重”
  近日,记者在浙江省交通集团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收费站入口看到,在一条标准化车道上,车道入口处两根小柱子散发着红光,在地上有黑色地秤。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货车按序进入这条车道正常行驶,该系统自动获取数据,工作人员电脑会显示该车号、重量,有没有超标。一旦货车被发现超载,将被现场管理人员劝离,不能驶入高速公路。
  实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是国家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路产路权,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又一项重大政策举措。
  “货车必检、超载禁入”已在浙江实现
  根据《通告》,所有货车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或人员引导,依次进入称重检测通道接受检测。对经入口称重检测为合法装载的货车,发卡放行;对经入口称重检测为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这意味浙江的货车上高速,已实现“货车必检、超载禁入”。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通告》所称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为: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通告》同时规定,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驶入高速公路。
  与此同时,浙江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与公安等部门将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击聚集堵站、恶意冲卡等违法行为,维护收费站正常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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