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限超载 创健康通衢----专访省交通厅有关领导
2004/6/21 8:36:32     来源:     作者/编辑:

问:治理超限超载的行动已经坚持了多年,但这一顽症并没得到根治,这次治理与以往有什么不同?


答: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多行业齐抓共管。这次国家七部委欣起的全国治超高潮,全方位对车辆超载进行治理,只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多部门通力合作,社会各界支持配合一定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


在本次治超路面执法工作中,我们将在执法点配备卸载场地、专门人员、卸载设备,并继续执行“三自”方针,规劝超限车辆货主自行卸载,对于拒不自行卸货的将予以强制卸载。从而避免“只罚不卸”现象的出现。


问:这次治理有什么新规定?罚款额度如何定?


答: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针对超限运输最好的处罚方式就地卸载。因此,我们在这次超限整治中,尽量压低罚款标准,突出卸货为重点的原则,对一般情况下的超限运输车辆将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但对于特别严重的对公路和桥梁造成明显破坏的,我们将从重从严处罚。


问:由于治理超限超载势必会引起运力在局部短期的下降进而影响物价,如何减少这种影响?


答:这个问题应从两方面来讲,第一,运价影响着物价,这是客观存在的。超限超载运输造成现阶段运价远低于正常、合理的运价,这也是客观事实。如果经过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运价势必回归合理,部份商品的价格随之上涨,这也是客观存在的。第二,降低公路货运成本是我们开展治超工作的内容之一。我们将尽快研究完善和调整车辆通行费征收计量标准的指导意见,对多轴大型车辆适当给予收费优惠,国家将对现行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和计量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以减轻运输经营者负担。通过这些调控措施,我们认为,物价并不会随着治超工作的深入而出现较大的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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