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内幕:信息部忽悠 货车白跑千里
2009/3/16 8:55:23 来源:西部商报 作者/编辑:1
城关运管所介入,信息部赔偿货车司机1600元
“跑高速公路,从兰州出发到宁夏中卫拉货,往返700公里,不但没挣到钱,还亏了4200元。”来自张掖的长途货运司机崔建宝、王学祥以兰州天马货运信息部提供的信息存在“水分”,违背合同规定为由,向运管部门举报投诉,要求“天马”赔偿他们的4200元损失和停车损失5000元。
司机投诉
天马信息部“忽悠”人
昨日下午,货运司机崔建宝、王学祥告诉西部商报记者,2008年3月4日上午,他们一行4人前往东岗停车场319室,在一家名为“兰州天马”的信息部,自称经理的杨伟给他们介绍货运信息,说宁夏中卫有65吨夹板纸要运往深圳,他们交了300元信息费,和杨伟签了合同,便前往中卫供货厂家刘老板处。
昨日下午1点30分,他们到了中卫见到刘老板。刘老板称要拉65吨的货,只能算63吨的运费,其余2吨要“除皮”,他们坚持拉65吨货,结65吨运费,对方不答应,协议没有达成。到下午5时许,刘老板称货物已被宁夏的车拉走了。
他们只好空车返回兰州。这次空跑往返花费每车2100元,两车共4200元,其中过路费达2428元。他们认为自己被天马信息部“忽悠”了,要求杨伟赔偿损失,但杨伟拒绝赔偿。
对话天马
“除皮”是行规
随后西部商报记者在“兰州天马货运信息部”见到杨伟。
记者:崔建宝和王学祥去中卫的货车是你介绍的吗?
杨伟:是我调过去的,我们签了合同,收了300元信息费。
记者:合同上标明的65吨货,为何到宁夏就变成了63吨的运费?
杨伟:夹板纸运输肯定要除皮,2吨皮不算运费。“除皮”是行规,司机都知道,不用在合同里写。司机去了不拉货,造成的损失由他们自己负责。
记者调查
“除皮”没依据
货物运输中到底有无“除皮”规定?是司机耍赖还是天马撒谎?西部商报记者随后与兰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取得联系。张建伟副处长表示,货物运输相关规定里根本就没有“除皮”一说。
兰州市工商管理局市场管理二分局货运站场管理负责人盛悦众说,天马信息部提供信息不准确有责任,有特殊情况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运管介入
天马赔偿1600元
接到两位师傅举报后,兰州市运管处城关运管所对兰州天马货运信息部和货运司机双方进行调查,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昨日,天马信息部向两辆货车司机支付1600元作为当天车辆损失赔偿,并无偿为两师傅提供了货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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