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超8万助听器快递途中丢失只赔2000元?快递公司:物品未保价
2020/11/26 15:45:49     来源:湖南日报社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价值8.2万元的助听器寄到长沙来维修
  谁知快递到长沙中转部后再无物流更新。”
  11月24日
  市民陈先生告诉三湘都市报记者
  包裹丢失后,快递公司以物品未保价为由
  提出最高2000元包裹丢失赔偿方案
  这令他无法接受
  当消费者使用快递邮寄贵重物品丢失后,企业的保价规则或限额赔偿标准,与消费者预期的按寄递物品实际价值赔偿之间往往有较大差距。那么,快递损毁丢失赔偿,谁说了算?
  
  装有助听器的包裹丢失,快递公司最多赔2000元
  陈先生介绍,10月8日,他在株洲市茶陵县湖口镇使用中通快递,将总价值8.3万元的三副助听器寄到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的维修点维修,“10月9日上午3点25分,物流信息显示包裹已到达长沙中转部,之后再无跟新包裹送达动态。”

  “三副助听器总价值8.3万元,其中一副AL477型号是2013年花费9980元购入的,另外两副AL977型助听器是孩子就读株洲市特殊学校时学校帮忙申请的。”陈先生说,包裹丢失后,快递公司以贵重物品没保价为由,提出最高2000元现金赔偿方案。

  陈先生认为
  在寄快递时已跟快递员说明寄递物品是助听器,若运输贵重物品存在丢失风险,快递员则有义务主动提醒用户购买保价服务。
  用户在寄快递时,快递运单背面的服务协议中,对物品运输赔偿有明晰条款,且助听器使用7年后应折价计算,“2000元是公司最高赔偿标准,但考虑用户实际情况,我们也在争取更高的赔偿金额。”
  中通快递方面回应称
  提醒
  快递贵重物品要记得保价
  Q
  包裹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快递公司给出的赔偿方案是否有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指出: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此外,《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保价费一般费用比较低,为消费者申报金额的1%-3%。若出现快递丢失的现象,保价有利于快递物品毁损时向快递企业主张损害赔偿责任。”长沙市邮管局市场监管科相关负责人提醒,围绕快递损毁、丢失引发的消费纠纷日益增多,市民在邮寄贵重物品时,应向快递员申明物品货值并且购买保价服务。
  此外,中国快递协会原副秘书长邵钟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在寄快递前,应熟知所选快递公司的赔偿标准,“快递一旦寄出,便等同于消费者认可公司的赔偿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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