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限认定新标准9月21日起正式施行
2016/9/21 9:16:31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记者从浙江省及杭州市公路管理局获悉,货车超限认定有了新标准,新标准将从9月21日起施行,明确六轴及以上货运车辆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同时,优化了超限的大件运输许可流程,加强了对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规范了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等。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2号令),货车的超限认定标准将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载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执行。其中,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取消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超过10吨和载货超过车辆出厂标记载质量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通俗来说,以前是根据轴数来认定超限,比如五轴货车,车货总重超过50吨以上涉嫌违法超限运输。按照新的标准,同样是五轴货车,超过43吨(个别车型超过42吨),即涉嫌违法超限运输。

货车超限老标准


新标准


新标准2

  此外,规定对违法超限货车的处罚标准也进行了细化。《公路法》对超限处罚只规定了3万的处罚上限。新规定对违法超限行为的处罚金额都进行了细化。如对车货总重超限的车辆,每超过一吨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图片来自:浙.就是我)
(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物流网微信公众平台zj56156)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