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港口物流功能的不断完善,港口保税区、临港工业区以及自由港快速发展,港口作为国际物流系统中的重要节点,已经发展成为具有涵盖供应链物流所有环节特点的综合服务体系。物流园区的形式及概念起源于日本,是多种物流设施和不同类型的物流企业通过在空间集中布局所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和综合服务功能的物流集结区域。经过多年的发展,港口物流的服务功能日益扩大和完善。
综合国内外港口物流园区功能的比较,基本上可概括为以下几个基本功能:
中转功能
国际中转:是指货物起运地和目的地位于两个不同的国家,该货物的运输通过在第三地港口的换装运输工具而得以实现。货物在起运港一次报关即可,无须在中转港进行二次报关或二次查验。对港口物流园区来说,即对国际、国内货物在园区内进行分拆、集拼后,转运至境内外其他目的港。
国内中转:是指货物起运地和目的地位于同一个国家,该货物的运输通过在第三地港口的换装运输工具而得以实现。
保税中转:是指对中转货物在中转地港口的某一保税物流区予以保税。即境内货物进入该区域视同出口,予以退税;境外货物进入该区域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中转货物在区内可以自由流通,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非保税中转:是指对中转货物不予以保税,境外货物到港即视为进口,须清关、等待海关查验、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境内货物须报关结束,装船起运后视为出口,予以退税。
水水中转:指货物中转运输由两程或多程的水路运输完成,如干支线中转,不同航线中转,内河远洋中转等;水铁中转:指货物中转运输由水路运输和铁路运输完成;水公中转:指货物中转运输由水路运输和公路运输完成;多式联运中转:指货物中转运输由多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完成。
配送功能
港口物流园区的配送功能是指港口利用临近口岸、专业化和信息化的优势,在库存仓储、存货管理的基础上为企业生产提供后勤服务,即时配送企业所需原材料、零配件等物料,提供包括专业物流方案设计、库存管理、实物配送和搬运装卸、包装加工等一系列物流服务,从而使货主企业节省运输、仓储成本。
贸易功能
港口物流园区的贸易功能具体体现在:开展国际转口贸易、发布商品交易信息、召开商品展示及贸易洽淡会等。
增值加工功能
港口物流园区的增值加工功能是指某些原料或产成品从供应领域向生产领域,或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流动过程中,为了有效利用资源、方便用户、提高物流效率和促进销售,在港口物流园区中对产品进行的初级或简单再加工,如再包装、分拣、刷唛、除去杂质的加工等。在物流园区内所完成的流通加工可以增加运输、仓储、配送等活动的附加价值,同时也提高了物流过程本身的价值,使用户获得价值增值。
集装箱服务功能
港口物流园区可利用临近港区的优势,为口岸运输提供基础的集装箱管理服务功能,包括:集装箱的堆存、调运、送港、疏港,集装箱的维修、清洗、熏蒸,冷藏箱的保管和调运,集装箱货物的装箱、拆箱、拼箱等。
保税物流功能
不少港口物流园区都兼具保税区的功能。保税区是我国借鉴国际上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在重要的外运港口设立的。基本功能有三个:其一是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贸易服务功能;其二是国际转口贸易功能;其三是出口加工功能,保税区内企业加上生产的产品以销售为主。海关对境外进入保税区及在区内流转的货物,按照国际通行做法进行监管,除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外,原则上允许所有货物与国际市场自由流通,海关凭货运单验收;区内进口物资,可以在区内企业间相互转让、买卖、借用等,保税区不能建立商业、娱乐业等消费行业。
我国最初设立的保税区基本上与港口隔绝,使保税区的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和保税仓储等功能的发挥都不能以港口为依托,难以增强货物、资金和资讯的聚集和扩散能力。货物不能直接从港口进入保税区,货物进出口流通都要经过港口和保税区两道海送检验报关手续,即“二次报关”,货物流通手续复杂,流通效率低,而港口也难以利用保税区的开放优势。由此,2002年首次提出开始建设“区港联动”试点。自此保税物流功能形成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区港联动下的保税物流园区,其开放程度最高;第二个层次是公共型。即A型、B型两种保税物流中心,A型由一家企业投资建设,为自有物流服务。B型由多家物流企业经营,具有一定规模和综合服务功能;第三个层次是传统的、经过优化的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