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流税收服务改革上,各级税务机关要树立大局意识,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破除深化财税改革中畏惧不前情绪、体制观念惯势、本位行为惯势,凝聚各方改革共识,积极稳妥推进物流税收服务流程改革。立足于完善物流业税收服务体系,探索创新物流业、物流企业涉税服务的新途径。
当前,我国物流业在经济增长下行压力的严峻形势下,物流运营成本连续增长快于收入增幅,特别是随着税制改革不断推进,物流业整体负担过重,经营效益不断下滑。物流业以及物流企业税收问题更加凸显出来。
在推进物流税制改革的“营改增”以来,物流企业普遍存在增值税税率设置过高,抵扣进项税额少;取得增值税抵扣发票难,财政补贴政策落实难等税务服务难点。继续扩大和深化物流业财税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调整难度大,工作落实的任务艰巨而繁重。2013年,调查显示,物流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90%企业,在缴纳增值税与营业税体制下缴纳营业税相比纳税有所增长,平均增长了52.9%。其中,运输型企业增值税税负大幅增长116.2%;仓储型企业增值税增长10.8%;综合型企业的增值税也增长51.8%。这种情况看来,亟须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物流行业、物流企业财税体制改革和细化税务服务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通过细化物流行业、企业的税务服务细节,才有可能破解税务负担增加的难题。
高度重视,切实解决物流税负负担和服务的问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主要目的是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加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建立公平统一市场、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政制度。”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积极推动物流业、物流企业减税增效工作,实施物流业税收“营改增”以来,出现了税率税额和物流成本双增的新情况,已显失推进物流业税改的初衷。
据物流业界最近调查分析,物流企业税收支出平均增加37.3%,远高于主营业务收入6.2%,物流业税收增长过快于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面对这样一种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由政府职能部门、财税部门、物流主管部门合力为物流业和物流企业做好减税减负工作,纳入重要改革日程,齐抓共管,深入调研分析,采取可行有效的措施。只有控制物流业、物流企业营改增整体税收负担减负水平,才能进一步培育和涵养物流税源的新增长点以及促进物流业的长远发展。
结合实际,解决物流行业税收服务的难点热点
其一,调整“营改增”税率设置。在营业税体制下,交通运输业执行3%的税率,且长期实行差额纳税政策,据测算实际税负率在1.88%左右。“营改增”以后,需按照“货物运输服务”税目执行11%的税率,实际税负率在4.2%左右,“营改增”税率设置过高是不争的事实。
其二,调整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物流企业抵扣进项税额偏少,其中工资、房屋租金、过路过桥费等主要成本费用未纳入进项抵扣,由于物流行业较为分散,企业议价能力低,增加的税负难以通过提价转嫁给客户,实际进入的进项税额抵扣的比例更低。
其三,落实政策免税机制。尽快落实国家关于跨境快递业务免税、土地使用税减免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增值税的政策,防止物流企业境外注册、境外贸易结算和运费结算流失税源。重点解决由于70%以上的国际货代业企业并不与国际运输企业直接签订合同,是一种层层分包的形式,通过多级国际货代的分工合作完成国际货代业务,不能免税的问题。
其四,实行快递统一税率。针对物流业快递业务的收派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环节,实行不同税率的情况,解决快递企业为客户提供“门到门”全程服务,开具拆分发票,分别纳税,加大税务征管难度,加大税务风险的问题,优化物流税收服务。
深化改革,精简物流税收服务的业务流程环节
在物流税收服务改革上,各级税务机关要树立大局意识,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破除深化财税改革中畏葸不前情绪、体制观念惯势、本位行为惯势,凝聚各方改革共识,积极稳妥推进物流税收服务流程改革和精简。从加强办税服务厅的软环境建设出发,促进物流办税信息化、网络化。不断完善物流专项的一站式、窗口式服务和网上快捷服务,进一步整合税务服务窗口职能。围绕精简税务业务流转环节,加快物流业、物流企业纳税服务的发布纳税提醒内容、程序、范围和方式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把申报征收、扣款以及余额不足提醒、发票到期提醒、暂停业务提醒等服务列入常规纳税提醒范畴。创新办税服务项目,维护办税服务秩序,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减化审批环节,增强物流税收服务实效性。
大胆创新,建立物流业税收服务的长效机制
立足于完善物流业税收服务体系,探索创新物流业、物流企业涉税服务的新途径。创新物流税收服务项目。围绕物流业、物流企业涉税服务的缺失环节和节点,找准细化物流涉税服务工作的切入点,不断补充物流经济涉税服务的短板,推出适应做强做大物流经济,贴近物流企业紧迫需要的税收服务新产品;创新物流税收服务过程和渠道。改进物流办税方法和流程,从时间、空间、条件上构建多重服务,采取一切快捷便利的途径办理物流税收;创新物流税收服务领域。扩大物流税收服务的对象和范围,从面向物流企业的税政宣传咨询和办税过程中的便捷文明服务,拓展到面向物流业和全社会宣传物流税收政策法规。有效提供物流业纳税政策咨询解答,推行物流税收政务公开公示,营造维护物流业、物流企业纳税合法权益和税收公平的良好环境。
(作者单位:刘春宇黑龙江国税系统、赵琳琳哈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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