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发展的若干思考
2014/3/28 17:29:14 来源:现代物流报 作者/编辑: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冯耕中 卢继周
大宗商品如石油、钢铁、煤炭等,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生活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采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大宗商品流通的平台,通过吸引产业链上的大批企业参与交易,有利于形成区域性的交易、定价、资金结算中心;同时带动物流仓储等基础性设施的建设,形成区域性的物资集散中心;对地方税收也会产生重要影响。大力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是陕西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金融服务业的重要途径,也是陕西构建服务于全国乃至全球的现代商品流通体系的重要举措。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9.9万亿元,同比增长21.3%;其中,B2B电子商务业务约8万亿元。作为B2B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业务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截止到2013年底,全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共有538家,已覆盖32个省(区、市)与特别行政区,其中陕西有8家。由于电子商务具有无地域的特点,全国各地乃至全球的客户均可以方便地参与交易,因此具有很强的吸引资金、凝聚资源的能力。沿海发达地区的许多城市均将发展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作为巩固其城市经济中心地位的重要手段,不断抢占战略制高点。
在这种激烈的竞争形势下,为进一步提升陕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竞争力,建议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应依托重点支柱产业做强做大电子交易市场。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可以提供交易、物流、信息、金融四位一体服务功能,能够起到总部、中心带动作用,有利于整合和配置全国乃至全球的资源。因此,围绕优势产业资源,推动发展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有利于陕西以及西部省区实现传统产业的升级以及与新经济的衔接。能源化工、高端设备制造等是陕西的支柱产业,果业、农业产业则是陕西的特色产业,他们是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建设的首选领域。依托已有的产业优势资源,可以使陕西电子商务的发展迅速形成核心竞争力,实现与其他省市的错位发展,短期内在全国若干领域内占有一席之地。根据陕西煤炭、能源、苹果等产业的现有发展基础、条件、机遇和优势,遵循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原则,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发展战略可以遵循“地方(西部)-国内-国际”的影响力辐射路线,以交易带动物流、生产的全面发展,逐步建设重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分阶段发展大宗煤炭、苹果等国际定价中心,最终实现由陕西向全国乃至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中心转变的目标。
其次,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和加强市场监管并举。近年来,我国的实践充分表明,创新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动力源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发展更需要不断探索新的商业模式。任何思想上的禁锢都会束缚创新电子商务模式的产生。总结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几年来的发展历程,明显看到,制度健全、严格管理、规范运营是中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保证。理论研究上的不足以及我国现有监管体系的不完善使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缺乏指导和监督,不断地暴露出一些风险问题。为了规范各类交易场所健康有序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 (国发 〔2011〕38号),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各类交易场所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陕西是第二批通过联席会议检查验收的8个省市之一。因此,加强政府监管,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风险,杜绝违法违规经营,是保障陕西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第三,加强行业专家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是陕西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中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业务和管理不断创新的过程,面临着诸多的、国内从未经历过的理论和实践难题。因此,应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些具有理论和实践双重经验的专家,组成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专家委员会:一方面给陕西省政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另一方面帮助陕西的企业不断开展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使其迅速成长为国内、国际的知名企业。另外,应充分发挥陕西教育大省的优势,在电子商务和物流人才培养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并通过专业化的培训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在职人员发展电子商务的理念,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