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丢了7000元货 只肯赔2000元
2010/5/27 11:29:31     来源:信息日报     作者/编辑:1
将价值近7000元的货物交至物流公司托运,物流公司却把顾客的货给弄丢了。“昌达物流弄丢我7000元的货,但只肯赔2000元,我觉得不合理。”5月26日,南昌市民张先生向媒体投诉称。

  张先生告诉记者,5月4日,他将价值6912.4元的铜软线通过昌达物流托运至新余。货物本该次日抵达,但直到6日,客户表示仍未收到货物。

  张先生于是立即与昌达物流取得联系,昌达物流经查实,确定张先生的货物已不知去向。

  出于无奈,张先生只有与昌达物流协商,希望对方能给予赔偿。“对方只肯赔2000元,但我损失的却是近7000元的货物,他们的答复我无法接受。”张先生说。

  26日,昌达物流公司一黄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说:“他托运的货物没有保价,我们赔偿2000元已经可以了。”

  说法

  顾客能证明货物价值,物流就应照价赔偿

  对此,江西省消协相关人士表示,即使顾客托运货物没有保价,但顾客与物流公司签订了托运货物单据,托运方只要能证明托运物品的实际价值,物流公司就应该照价赔偿。如双方协商未果,消费者可通过上诉法院维护自身权益。身权益。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