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件在快运公司“沉睡”半个月 快递不快索赔有说法
2007/11/30 9:50:50     来源:淮北日报     作者/编辑:1
承诺3到5天快递能到家,可半个月过去了,邮寄的快件仍躺在快运公司“睡大觉”。由于时限已过,邮寄的一些重要资料失去全部价值而成为一堆废纸。对于快运公司提供的“快递不快”服务,寄件人煤师院大四学生金同学表示强烈不满。
    13日交寄快件在快运公司躺了半个月
    据金同学介绍,11月13日,他通过市内一家快运公司给承德老家发快递,邮寄的是一些重要资料和一部手机,“交了25元的服务费,还有5元的保价费用。”交寄时,快运公司承诺物品3至5天就可到达,但直到11月28日,快件依然未送达。“我催问时,对方百般推诿后告诉我,说手机办不了保价业务,所以没有寄出。”11月29日,金同学在无奈之下只好从快运公司取回了物品。
    对于该快运公司“快递不快”服务,金同学表示强烈不满。“如果手机不能办理保价业务,刚开始就该及时告诉我。”金同学说,那些重要的资料,是准备在11月25日让承德的家人使用的,“一过了25日这天,这些资料就成一堆废纸了。”虽经交涉,快运公司也只是退还了金同学的25元服务费和5元保价费用。
    邮政部门介绍有关赔偿标准
    记者随后从市邮政部门获悉,我国首部《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中规定,超过承诺的送达时间、低于彻底延误期限送达的,赔偿标准一般为免除本次服务费;损毁或丢失的,除免除服务费外,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快件彻底延误时限是指从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间到达之时算起,到顾客可以将快件视为丢失的时间间隔。其标准为: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即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自然日),国内异地快件延误期限是7个日历天,港澳快件为7个日历天,台湾快件为10个日历天,国际快件是10个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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