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终结获胜者:拯救非邮政物流快递
2006/11/24 10:37:39     来源:《环球企业家》     作者/编辑:1

刘建新终于按捺不住了。他当场夺过正在等待发言的代表的话筒,指责董超洁太不尊重代表。这一幕发生在9月28日,上海银河宾馆3楼3号宴会厅。当天,国务院法制办召集了20多家民营、外资等非邮政企业进行座谈,听取他们对正在草拟的《邮政法》第八稿的意见。而此次座谈会,也是自《邮政法》第八稿起草以来,国家相关部门首次倾听非邮政企业的意见。 

    在会议桌的一头,坐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工交商事司副司长董超洁等政府代表。而另一头,则围坐着包括申通、圆通、东方万邦、宅急送、顺丰、天天、信达等16家民营快递企业,UPS、TNT、DHL、FedEX 4家外资快递企业和代表非邮政企业利益的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由于双方争论激烈,董超洁多次打断代表们的讲话,来解释代表理解有误或是表达不当之处,这也引起了坐在她对面的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国际快递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刘建新的不满。 

    “其实非邮政企业对于邮政立法一直不满意,所以这种紧张的气氛,不管是会上还是会下都是有的。”代表美国联邦快递(FedEx)出席发言的政府事务经理高文芳女士事后回忆说。 

    很显然,事件双方已经被划分为两大阵营——邮政企业和以民营快递企业为代表的非邮政企业。根据刘建新的统计,从目前中国快递市场的格局来看,非邮政企业(包括民营快递、以及中铁、民航、中外运等国有企业)占城际间商务快递市场的60%以上,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同城快递占到90%以上的市场份额,而以外资为代表的非邮政企业则占据着80%以上的国际快递市场份额。也就是说,非邮政企业已经是市场上绝对的主体力量。 

    根据2006年立法计划,《邮政法》本来被安排在4月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是由于争议大、牵涉面广,原定4月《邮政法》修改稿第七稿审议计划被推迟。几经修改后,新的《邮政法(草案)》(2006年8月版)已经出炉。但让很多民营企业没有想到的是,8月版修改稿的相关限制条款却更加苛刻。一旦获得通过,众多民营快递公司将一夜之间成为“非法经营”。 

    命悬一线。随着《邮政法》第八稿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日益临近,一批不甘被封杀的民营企业开始发公开信、开座谈会,争取舆论支持……展开对决策部门新一轮的游说。 

    当裁判员变成运动员 

    刘和平是上海东方万邦快递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1992年成立的东方万邦是上海第一家专业的快递公司,业务范围主要是上海市内的报关单、银行单据等商业信函,属于同城快递。“当时中国邮政懒得做快递,我们的车子可以随便跑,没人管,民营快递足足过了将近10年的好日子。”回想起来,刘和平不禁感慨:“好日子早就一去不复返了。” 

    1998年,邮政和电信分拆后,邮政丧失了主要的利润来源。而国家自1999年起对邮政的补贴开始一年年减少,从80亿元到50亿元、30亿元、10亿元,2003年起停止补贴,改由存在央行、不放贷的8000亿元邮政储蓄吃“利息差”来补偿邮政。但根据国务院下发的《邮政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加快成立邮政储蓄银行”,并将营业额占邮政部门39%的邮政储蓄业务最终归属到银监会。 

    刘和平明显感觉到了形势的变化。2002年,所有上海民营快递企业都被要求在经营范围内加上一句话:(经营)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这让很多人第一次对所谓的“邮政专营权”有了认识。 

    但是这样粗放的规定显然是不具备可操作性的。由于现行的《邮政法》还是1986年的版本,在很多方面早已经过时。对于什么是信件,包括报关单合同和票据等民营快递企业最主要的业务是否属于邮政专营范围,法律上并没有明确。于是2002年《邮政法》的修改正式启动。 

    与此同时,邮政体制的内部改革也开始提速。“现在所进行的邮政体制改革就是要把中国邮政分拆成中邮集团和邮政管理局。”按照国家邮政局新闻中心主任夏立群的表述,邮政改革的最终目标要把邮政快递企业从传统体制里分离出来,“嫁”到市场上独立发展,从而改变其被诟病已久的“裁判员”与“运动员”双重身份。 

    2005年8月19日,国务院正式下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邮政体制改革步入具体实施操作阶段,国家邮政局开始着手准备政企分开的工作。这就直接涉及到一些关键性<一些关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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