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
2016/4/5 14:01:48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最近重庆一些区县密集放出建立“综合保税区”或“保税中心”的消息。“综合保税区”和“保税中心”有何区别?其标准称谓是怎样的?重庆已建立多少个这样的场所?
  3月31日,记者请重庆海关有关人士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解读。据悉,重庆目前已建成2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3个保税物流中心,江津、涪陵正在积极申报综合保税区。
  两路寸滩和西永同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重庆海关有关人士介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赋予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联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为主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经济功能区域。主要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跨境工业合作区等6个类型。
  “由此可见,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以及西永综合保税区,都应被称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该人士说,不过根据国务院整合优化发展意见,今后新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原则上统一命名为“综合保税区”,其他特殊区域将逐步整合优化为综合保税区。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具备的功能最多,对推动重庆开放发展的带动也最大。
  据介绍,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于2011年2月28日正式实施封关运作。西永综合保税区于2010年2月26日挂牌成立。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目前已建成以智能终端产业集群为主的保税加工、保税贸易和保税物流基地。西永综合保税区目前已成为全球笔记本电脑的重要生产基地,是我国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和转型升级的样板。2015年,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实现进出口总值755.89亿元,西永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总值1461.54亿元,两区合计占重庆市外贸进出口总值的47.8%。
  可以说,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建立,为实现重庆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有力助推了重庆内陆开放高地的建设。
  据悉,目前重庆市还有江津和涪陵两个区正在积极申报综合保税区。
  保税物流中心有A、B两种类型,目前重庆有铁路、南彭公路、万州3个
  “保税物流中心属于一种保税监管场所类型,不应纳入保税区范畴。”重庆海关有关人士称。
  该人士说,保税物流中心分A型和B型两种,其中A型是由一家境内企业法人经营并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B型是由一家境内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A型按照服务范围可以分为公用型物流中心和自用型物流中心。公用型物流中心是指由专门从事仓储物流业务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物流综合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自用型物流中心是指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仅向本企业或者本企业集团内部成员提供保税仓储物流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重庆现有铁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南彭公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万州保税物流中心(A型)三个保税监管场所。
  铁路保税物流中心在沙坪坝区南至土井干道,西至渝遂高速,北至团结村集装箱中心站的区域内,于2014年10月批准设立;万州保税物流中心在万州区江南新区沱口港区地块,于2014年12月批准设立;南彭公路保税物流中心在巴南区南彭公路物流基地内,于2015年11月批准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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