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部分内河船舶规费将调整 4月起执行
2005/2/18 16:59:08     来源:     作者/编辑:
绍兴市内河船户请注意了,经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同意,调整标准船型船舶和挂桨机船收费标准,从2005年4月份起执行,挂桨机船的交通规费将连续提高至2007年,而标准船型船舶需交纳的规费将从今年4月份起下降30%。
  交通规费的一升一降,旨在用经济杠杆加速淘汰落后的挂桨机船,推广使用标准船型,促进内河运输事业的顺利发展,保护内河环境。目前绍兴市仍有近800艘挂桨机船,按计划全市今年将淘汰15%,至2007年全部退出水运市场。这些挂桨机船因噪音和油水污染较大,能耗较高,属应更新淘汰船型。其内河航道养护费、水路运输管理费、货物港务费、船舶港务费标准,自2005年4月起,在现行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加收10%;自2006年1月起,在现行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加收20%;自2007年1月起,在现行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加收30%。
  而标准船型船舶是指按交通部京杭运河标准船型系列要求建造的,并按实际载重吨位丈量船型,噪声少、污染小。
  其他各类船舶的内河航道养护费、水路运输管理费、货物港务费、船舶港务费标准仍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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