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专营范围及普遍服务基金征收有望“十二五”落实
2011/8/24 16:52:15     来源:浙江物流网     作者/编辑:
两年前出台的新《邮政法》中一直没有进展的邮政专营范围和普遍服务基金的征收,有望在“十二五”期间落实。
  记者从昨天获得的《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了解到,在“十二五”期间,将推动出台《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和《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制定《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修订《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昨天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指出,在邮政专营方面,建议对国家党政机关信件专营,对商务信件全部放开,目前,先进国家的商务信件已经放开,或正在逐步放开国内商务信件的快递业务(快递专营的重量越来越轻),预计十年内,中国国内商务信件递送对外放开经营也将是大趋势。
  在普遍服务基金的征收上,徐勇也建议应该明确邮政普遍服务部分的亏损额是否可以向缴纳普遍服务基金的快递企业公开等。
  《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还明确指出,要推进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分账核算。建立科学透明的邮政普遍服务收支核算与补贴制度。推动完善邮政普遍服务亏损补贴预算制度。
  在《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还提出,到2015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整体运营规模进入世界500强,培育出5个以上年业务收入超百亿,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快递企业。并鼓励以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方式进行快递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快递企业“走出去”。(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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