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2007/12/21 17:13:04     来源: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作者/编辑:0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电子科技大学的独立学院,由电子科技大学与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电子科技大学创建于1956年, 1960年被确立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首批由中央经费支持建设的“211”重点高校,2001年进入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行列。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已建校二十周年,其前身为中山大学孙文学院,是1986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校;1995年独立设置,更名为中山学院;2002年并入电子科技大学,更名为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独立学院,现已实现了在全国30个省市招生,学院发展势头劲猛。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是一所以电子信息技术为特色,理、工、管、文协调发展的多学科性大学。学院现有本科专业33个、专科专业12个,高职专业6个。现有普通全日制学生11200人,成人教育和网络教育学生7000多人,并与电子科技大学合作,承担MBA、MPA和工程硕士等研究生教育,在读人数200多人。学院已初步形成了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核心,理工渗透,经、管、文共同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院拥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及相当规模的现代化教学设备和实验设备,教职工近800人。学院现设有电子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化学与生物系、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科系、外国语系、艺术设计系和体育部,还设有国际企业管理研究所、电子商务应用开发中心、计算机应用研究与开发中心、岭南与香山文化研究所等多个研究机构。

    为实现学院内涵式发展,学院将重点工作放在了师资队伍建设上。2008年拟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50余名。

    欢迎国内外有识之士前来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工作,共创美好明天。

  招聘人才说明

    一、招聘人才条件

    见《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08年度人才需求表》

    二、待遇条件

    1、年收入:教授不低于13万元、副教授不低于10万元、博士不低于8万元,硕士不低于6万元。

    2、住房:

    ㈠安排过渡住房。

    ㈡购买商品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相关政策最高20万元/人。

    ㈢住房津贴标准如下:

    教授、副教授:450元/月;博士、讲师:400元/月;硕士及初级以下:350元/月。

    3、科研启动费:按照学院有关政策,对引进博士根据项目申请计划给予科研启动费,同时可申请广东省博士基金3万元。

    4、对前来我院面试的博士、副教授和教授,若最终如约来我院工作,报到后报销来院面试的一次往返车费和住宿费。

    5、安家补贴(由中山市政府提供):按照中山市人才引进政策,长江学者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学科或技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给予安家补贴15万元;正高级职称、博士后和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贴10万元。安家补贴分三年支付。

    6、收入外津贴(由中山市政府提供):按照中山市人才引进政策,长江学者每月2000元;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学科或技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每月1500元;正高级职称、博士后和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津贴逐月发放,每人不超过3年。

  三、应聘程序

    1、有意应聘者,请详细填写《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人才信息登记表》,并与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及获奖证书等材料通过E-mail发到我处或通过邮寄形式寄到我处。

    2、我处将详细审阅应聘材料并择优选出求职人员,组织公开的面试和试讲,而后确定是否录用。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电子科大中山学院组织人事处师资科

    邮编:528402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760—8324205 传 真:0760—8324205

    学院网址:www.zsc.edu.cn

    E-mail:dkdzsxyrsc@163.com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08年度人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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