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成绩单寄丢,一审判快递公司赔200元
2008/9/23 8:42:01     来源:     作者/编辑:1
邮寄英语四级成绩单等材料用于申请学位,快递公司却将该邮件遗失,客户将快递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一审判令快递公司赔偿客户200元。 

  2004年9月,小危和朋友参加了同济大学工程管理专业远程教育,于去年1月毕业。为申请学位,1月16日小危通过中通快递邮寄自己和朋友的英语国家四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到同济大学教育学院,并支付邮费10元。次日,中通快递的邮递员在寄送快件过程中将小危邮寄的材料遗失。小危向12315投诉,但双方协商未果。 

  小危提出,因中通快递遗失邮件,导致自己无法办理学位证书,给今后求职、职称评定等造成严重影响,要求快递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精神损害金8000元。 

  中通快速公司辩称,小危没有根据邮寄物品的价值进行保价,根据《中通速递详情单》约定,只同意赔偿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危没有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其因遗失英语四级成绩单而产生的损失,四级英语成绩单遗失也可通过补办得以弥补,并未因遗失而永久灭失,所以精神损害赔偿一说于法无据,并据此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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