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海域审批实行"四三二一法"
2005/7/27 12:13:21 来源:中国海洋报 作者/编辑:
日前,全国人大海域法实施情况检查组来到浙江省舟山市监督、检查该市的依法用海、管海工作。检查组听取了舟山市及定海区政府的海洋管理工作汇报,并现场考察了位于舟山岙山岛上的中化兴中石油转运有限公司的用海项目。该市深入贯彻实施海域法,总结出了"四清楚、三到场、二公开、一征求"的海域使用申请审批工作方法,依法管海,促进当地海洋经济快速发展,赢得了检查组全体成员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舟山市以贯彻实施海域法为契机,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以临港工业、港口物流、海洋运输、海洋旅游和海洋渔业等5大特色产业为主的海洋经济,努力建设最适宜人类居住的海上花园城市,打造全国重要的临港型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宗战略物资储运基地、现代化渔业生产基地和国际性海洋休闲旅游度假基地,使得海洋经济得以迅猛发展。目前,舟山已成为全国海洋经济比重最高的城市之一。
舟山市副市长虞洁夫表示,成绩的取得和该市深入贯彻实施海域法,依法用海、管海密不可分。海域法实施以来,舟山市大力开展海洋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理顺海洋管理体制,逐步健全管理配套制度,严格规范用海秩序,不断加强海洋管理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基本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有力促进了当地海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舟山市经过几年的实践,总结出了"四清楚、三到场、二公开、一征求"的海域使用申请审批工作方法。"四清楚"是界址清楚,用途清楚,使用时限清楚,交费标准清楚;"三到场"是指审批项目时要到场,确定界址时要到场,项目实施时要到场;"二公开"即以上墙公示、上网公告和书面告之的形式公开审批程序,以网站公告或报纸公告等形式公开审批结果;"一征求"是在每一个用海项目审批前均征求乡镇政府的意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将绘制的拟用海域的例图返给乡镇,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图实不符、确权错位等现象,保证了有限的海域资源得以充分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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