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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浙江省道路运输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6/2/21 15:24:58     来源:     作者/编辑:1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十一五”时期浙江省道路运输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道路运输是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为提升道路运输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又快又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现就“十一五”时期我省道路运输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我省道路运输业发展的形势和任务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我省道路运输业获得了较快发展,客运、货运占综合运输的比重持续提高,运输结构在调整中得到优化,市场环境进一步改善,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成效明显,道路运输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日益增强。但道路运输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有效供给能力不足,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程度和公共服务水平不高,安全形势不够稳定等问题,有待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发展形势。“十一五”时期,随着“八八战略”的深入实施,我省客货流量将大幅增加,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将长足发展,城乡一体化、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进程将持续推进,对内对外开放步伐将不断加快,这些都对道路运输业的加快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理念的确立,“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的推进,资源能源约束、环境保护压力的加大,也给道路运输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三)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围绕交通跨越式发展目标和“六大工程”建设任务,全面提升客、货、维、驾四大子行业的发展水平,继续推进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市场准入、信息服务、监督管理、安全保障五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道路运输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保障能力。

  (四)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将人性化服务贯穿始终,将道路运输安全和行业文明建设置于突出位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道路运输的需求;坚持全面协调,统筹交通建设和道路运输发展,统筹道路运输各子行业发展,统筹道路运输地区间、城乡间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调整和优化客货运输结构,推进增长方式转变;坚持长效管理,以市场引导为主要方式,以市场规范为主要方向,以市场机制为主要保障,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管理体系。

  (五)主要目标。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建立起运力充足、结构优化、运行高效、服务优质、安全环保的道路运输体系,在全国率先初步实现道路运输现代化。省内和长三角区域的快客、快运、快修、租赁、稽查、投诉、咨询等综合网络基本形成,公共服务渐趋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出行更加方便;运力调节机制灵活有效,黄金周和春运需求得到保证,旅客滞留、货物积压现象基本消除;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举报投诉、群众上访明显减少,无证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到2010年的主要指标为:客货运总量、运力结构、班车密度、维修能力、驾驶员培训总量、安全指标等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其中客运量保持全国第2位,货运量进入全国前5位;货运车辆厢式化、重型化、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指标位于全国前列,五年中集装箱车辆年递增35%以上;客货运企业集约化程度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行政村准四级公路客运通达率达到95%以上,城乡客运一体化覆盖率达到50%;年机动车维修量达到1600万辆次;年驾驶员培训量达到80万人次;驾驶员培训的综合管理、服务能力达到国内示范水平;运输企业责任死亡率呈零增长。

  二、全面提升客、货、维、驾四大子行业的发展水平

  (一)优化运输网络和组织方式。发展和完善省内大中城市之间和长三角地区主要城市之间的直达快速客运网络。建立以主要旅游景区为依托、与干线客运相衔接的旅游客运网络。发展以省内中心城市为结点的超长线路结点运输。构建省内及长三角地区的快运网络,打造立足省内、联合长三角、辐射全国的快速货运体系。培育一批集约化程度高、网络覆盖面大、组织方式优的道路运输龙头企业。

  (二)加快运输结构调整步伐。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快农村适用客车的研制和推广,进一步提高干线客运车辆档次。适当降低厢式化、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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