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执行ISPS采新措施
2004/6/30 8:58:46     来源:大公网     作者/编辑:
   新加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MPA)对于执行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安全规则(ISPS),最近又制定新措施,规定所有准备到新加坡的船只,在抵达前二十四小时要填写一份保安表格,令政府人员可预先评估风险。

  新措施适用于所有国际客船和五百总吨以上的货船,表格名称为「到达前保安符合声明(PANS)」。表格内容包括要填写船只过去十个靠挂港口的名称、船只其它保安措施及是否已具备有效的ISPS符合声明证书等。MPA警告称,如果船只不希望在进入新加坡时受到任何阻挠,必须合作预先递交表格。


   对于由马来西亚或印尼出发到新加坡航程少于二十四小时的船只,MPA规定,该些船只要在启程后立即递交表格。MPA表示,对于一些曾经靠泊过未达标港口而要即将进入新加坡的船只,局方已制定好一系列的保安指引执行保安措施和行动,例如对船只进行更详细的检验、限制进港后操作范围、扣留甚至拒绝进港等。


   ISPS即将在明天执行,MPA表示会认真执行措施。根据规定,凡未符合ISPS标准的船只或过去十次曾经靠挂过未达标港口的船只,该些船只在进入其它港口时有可能被拒绝入港或被扣留。而政府人员则有权登上进入港口的所有船只进行必要的保安检验、核对ISPS证书等。


  要出示安全证书


   又讯:新加坡港务局提出警告,从七月一日起,凡进入新加坡港作业的码头经营人、船舶所有人、代理人、船长等相关人员,若其商船未能通过安全规则的要求,将面临极为严厉的处罚。


   由于新加坡海事局自七月一日起,将正式执行「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及「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安全条例(ISPS)」,届时进入新加坡海域的船舶将可能被要求出示安全证书。凡不符安全规则的船东、代理、船长、码头所有人或经营人将被处以一万新元/艘次(五千八百四十美元/艘次)的罚款;凡出示虚假、误导或不完整信息的当事人,将被处以二万新元/艘次(一万一千七百美元/艘次)罚款。严重者,甚至可能被迫延误、滞留、限制作业、驱逐出境或拒绝入港等相关处罚。


   伯利兹拟扣不符ISPS船


   又讯:伯利兹船舶登记局负责人称,伯利兹将行使其船旗国的权利,如果到七月一日截止期发现船舶不符合港口及船舶保安规则(ISPS)要求,将扣留世界任何地方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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