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站以账本打钩为依据不返款客户手持凭证拿不到钱
2006/8/31 9:36:38     来源:黑龙江生活报     作者/编辑:1

哈市红旗冷冻厂批发部在委托哈尔滨宾县鑫城货物货运站运送一批冷冻食品后,该货运站在返还这家冷冻批发部货款时,竟以在自己账本上打的钩为依据,确定已给该客户返了钱。而客户拿着取款凭证,却被货运站拒绝付款。 

24日,帮办记者在哈市道外区南极街见到了红旗冷冻厂批发部的负责人宋女士。她向帮办记者介绍,7月29日,她向宾县的客户发了冻鸡等冷冻食品。当时委托的是哈尔滨宾县鑫城货物货运站送的货,并事先约好货物到达客户手中后,返还宋女士490元的货款。在货物顺利到达客户手里后,宋女士拿着票据到货站去取待收的货款时,这家货运站的老板竟说货款已被取走了。依据是他们家的账本上这项货款已经打了对钩,而一项作为双方凭证的票据竟不算数了。帮办记者看到这份票据上写着,货物托运日期和货运站印章,货款金额为490元。宋女士非常不解地介绍,这些货款虽然不多,但是对方没有付款却以账本上这项货款已经打了对钩为由,拒付实在是有失诚信。

随后,帮办记者来到位于哈市道外区南康街15号的这家没有挂牌的货运站。据这里的一名女老板介绍,客户宋女士手里所持有的这张票据确实是她们货运站的。她说:“按照正常程序客户在将票据送到货运站后,我们收回票据后撕毁,我们将客户的货款返给客户,然后在账本上打个钩,不用收款人签字确认就完事了。而这次这张票据没有收回是因为当日我有事外出,是别人办理的。办事的人当时可能也没看票据,就把钱给人家了。这是我们工作上的失误造成的,但货款我们还是不能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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