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实行亮牌经营
2005/1/4 15:11:28     来源:     作者/编辑:
近日从嘉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嘉兴市196家县级以上零售药店和8家零售连锁企业已全部通过国家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从今年1月1日起,这些通过GSP认证的零售药店全部实行亮牌经营,店堂内陈列的药品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分类摆放。     
  据了解,GSP认证是国际通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是依法实行药品市场准入的强制措施。市药监局根据国家有关精神明确,2004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以上药品经营企业的GSP改造和认证工作,200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以下药品经营企业的GSP改造和认证工作,对那些不能按规定期限实施GSP改造、未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将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实施GSP认证后,今后所有零售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年审核发将与认证工作一起进行,每年认证一次,前一年没有通过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第二年可通过改造继续申请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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