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两箱樱桃一箱变成"违禁品"
2014/6/30 17:07:28     来源:广播电视报     作者/编辑:

 “原本想给远房亲戚寄些水果尝尝鲜,却让人心生不痛快。”日前,芝罘区德新街的张大爷向记者反映了他在寄快递时遇到的烦心事。

前些日子,芝罘区的张大爷买了些樱桃打算寄给上海的亲戚,6月19日,张大爷通过位于德新街道上的申通快递将两箱樱桃托运到上海市松江区。6月21日,张大爷从亲戚那边得知快递已寄到,但令张先生不解的是,“亲戚只收到了一箱樱桃,另一箱樱桃到哪去了?”

随后,张大爷了解到,另一箱樱桃也已到达上海市松江区,但上海市松江区的申通快递将樱桃列为“违禁品”并告知张大爷已将快递销毁。“如果是违禁物品,快递员当时为何同意我寄出去?”张大爷对记者说,“他们说是违禁品就是违禁品,他们怎么能不经过我的同意就销毁我的东西呢?我们也有知情权,谁知道我的樱桃是不是让他们偷吃了?”

针对张大爷遇到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申通快递烟台分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一位客服经理表示,“现在天气比较热,寄送过程中,无法保证水果还能保鲜。有些快件会出现水果腐烂现象,液体溢出污染了其他货物,根据上海市申通快递松江分公司给的答复,这箱水果可能由于高温天气,在运输过程中变质腐败。按照公司规定,腐败的水果属违禁品,公司会对腐烂部分进行处理。”经过协商,针对此快件的赔偿问题,这位客服经理告诉记者,公司只赔三倍运费给客户,拒绝赔偿樱桃的费用。

记者了解到,在多家快递公司中,违禁品规定中大多都有对鲜活动植物或易变腐物品禁止收寄的规定,但很多快递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却仍然收寄这类违禁品,但随之产生的物品腐烂变质等问题则成了快递公司与客户之间纠纷的重点。对此,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寄送水果一定要选择正规的、信誉好的快递公司。寄送之前,市民也要与快递方商量好,最好选择空运的方式。此外,市民在寄送之前也要商量好运输过程中由哪方承担责任,填写书面协议。寄送到目的地之后要仔细验货,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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