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动第三方物流需求的模式演进
2008/12/3 17:01:18 来源: 作者/编辑:
第三方物流(3rd Party Logistics,3PL)需求是指总体物流需求中能够转化为社会化需求的部分。研究3PL的需求,有助于保持3PL供给和需求的平衡,提高社会物流活动的效率和效益。因此,探索拉动3PL需求的新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三方物流需求的现状
当前,我国“物流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热”了物流供给,而物流需求却迟迟“热”不起来,导致以物流外包为基础的3PL发展缓慢。在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超过60%的物流量是由3PL完成的,而我国物流市场仍以货主企业自营为主。第三方物流的有效需求不足,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物流产业化发展的一个瓶颈。
3PL的需求主体仍然是外资企业和中小型民营企业。前者由于具有现代化的经营理念,注重企业核心竞争力,一般倾向于把物流业务外包;而后者由于自身实力有限,不具备自营物流业务的能力,只能选择把物流业务外包。
3PL的需求层次还很低。据中国仓储协会2001年的调查,我国制造企业对3PL服务内容按需求量大小排列的前三位依次为:干线运输、市内配送和存储保管;销售企业的前三位依次为:市内配送、存储保管和干线运输。可见,虽然制造企业和销售企业对3PL服务功能的需求各有侧重,但它们对流通加工、物流系统设计等高附加值的物流服务的需求都很低。
第三方物流需求不足的原因
货主企业对3PL认识上的偏差
制造企业和销售企业“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观念根深蒂固,货主企业“大而全、小而全”的现象十分普遍。当然,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越来越多的货主企业意识到物流应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正考虑采用3PL。但是,这些企业一般都拥有一定规模的物流设施和一定人数的物流从业人员,这就决定了物流外包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货主企业对第三方物流能力的质疑
由于我国的3PL仍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3PL企业只能提供存储、运输、配送等有限几项物流服务内容,而且3PL缺乏完善的物流服务网络,导致货主企业对3PL的能力产生了质疑。据中国仓储协会2001年的调查,在采用3PL的货主企业中,有23%的制造企业和7%销售企业对3PL的服务不甚满意。
货主企业对物流业务流程失控的担忧
一方面,物流外包以后,货主企业就不再经营某项(或几项或全部)具体的物流服务了;另一方面,3PL企业和货主企业之间目前还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一旦3PL企业表现出一种缔约后的机会主义行为,则货主企业很可能处于被“扼制”的状态中。由此,货主企业担心出现“物流外包黑洞”,害怕物流外包后企业失去对物流业务流程的控制。此外,物流外包也可能导致一些企业机密的外泄,这也会对货主企业是否选择3PL的决策产生影响。
第四方物流的兴起
第四方物流(4thParty Logistics,4PL)的概念是由埃森哲(Accenture)咨询公司首先提出来的,认为 4PL供应商是一个供应链的集成商,它对公司内部和具有互补性的服务供应商所拥有的不同资源、能力和技术进行整合与管理,提供一整套供应链的解决方案。
4PL是在3PL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从本质上说,4PL是一个为货主企业和3PL供应商提供方案集成的服务组织,它具有三方面的功能:供应链管理、运输一体化及供应链再造。4PL在具体运作的时候,与3PL之间有密切的联系,正是这一点保证了发展4PL可以拉动社会对3PL的需求。一般认为4PL有三种运作模式:一是“协助提高者”模式(图1),货主企业把物流业务外包给3PL,3PL把其中一些自己无力解决的技术与战略技能再外包给4PL;二是“方案集成者”模式(图2),货主企业把物流业务外包给4PL,4PL再把各项任务分包给在特定任务上具有专业优势的各家3PL企业(图2中简化为两家);三是“产业革新者”模式,4PL通过多种方式的协调,为众多产业成员运作供应链。
4PL的三种运作模式中,第三种模式由于要求极高,在短期内无法实现。在剩下的两种模式中,尽管第一种模式已被较多地采用,但第二种模式具有更加广阔的前景。这是因为在第一种方案中,4PL并未体现出供应链集成的作用,而只是对3PL的一些缺陷进行弥补。在第二种模式中,4PL根据掌握的信息,选择在某一特定物流服务内容上实力最强的3PL,大大提高了整条供应链的效率,实现物流资源的最优配置,形成货主企业、3PL和4PL“三赢”的局面。
“拉动”的可行性
4PL具有规模经济效益
4PL企业属于知识密集型企业,行业进入壁垒很高。因此,从事4PL的企业往往具备雄厚的实力,可以凭借自身的优势获取大批量的物流定单,实现规模经济效益。获取定单后,4PL企业依靠自身完善的信息网络和专业技能,把具体的功能性物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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