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桨机船规费从四月份起加收10%
2005/3/16 8:51:54 来源: 作者/编辑:
从诸暨市交通部门获悉,经浙江省物价、财政部门同意,从今年4月份起,全市挂桨机船需缴纳的规费将提高。挂桨机船的内河航道养护费、水路运输管理费、货物港务费、船舶港务费等收费标准,将在现行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加收10%;自2006年1月起,将在现行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加收20%;自2007年1月起,将在现行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加收30%。据了解,目前诸暨市仍有60余艘挂桨机船,由于噪音和油水污染较大,能耗较高,安全性能差,属于应该更新淘汰的船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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