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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6/1/22 16:58:35     来源:湖州南浔区政府办公室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浔政办发〔2014〕34号
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2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117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加快全区“电商换市”步伐,现结合我区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奋战五年、再造南浔”和“重振南浔辉煌”为总目标要求,依托我区优势特色产业,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策支持,以打造电子商务“特色馆”、“区域产业带”等为主要载体,以建设电子商务集聚区为目标,以扶大引强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手段,坚持扶持引导与规范发展相结合,重点提升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加快完善管理体制,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助推南浔区经济转型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16年,全区网络零售额达到25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增长不低于全市平均增速;全区重点企业100%实现电子商务应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80%。
  建成电子商务集聚区1个,创建电子商务产业园(基地、楼宇)1个,建成电子商务“区域产业带”平台1个,培育网络交易平台1家以上,培育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6家以上,培育电子商务配套服务示范企业2家以上,引进一批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电子商务人员1000人次以上,初步形成产业政策健全清晰,网络、信用、物流、宣传推广等配套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备,努力创建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区)。
  二、主要工作
  (一)推动电子商务应用普及。一是大力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推进农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通过建设区级区域配送服务中心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为全区农民提供网络代购和农产品销售等服务;二是积极推动大型商场、超市等传统商贸业建立网上销售网站,形成实体市场与虚拟市场互为补充的销售体系,鼓励建材、毛纺等专业市场、特色商业街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促进线上、线下市场融合发展;三是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电子商务网站,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鼓励生产企业通过天猫、京东、苏宁易购等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业务,开拓网络零售渠道;四是积极扶持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开展网上创业,进一步普及电子商务应用。
  (二)推进电子商务集聚区和平台建设。一是科学规划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基地、楼宇),完善电子商务公共配套建设,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实训模拟等多功能、多业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集聚区,加强与专业机构合作,加大招商引资,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向产业园聚集;二是结合产业特点和专业市场,培育具有鲜明特色的行业信息服务平台,推动阿里巴巴“中国产业带”业务板块中“区域产业带”、“特色馆”和“商圈”建设,通过自建或引进等方式,打造能够为企业提供集中展示、宣传、推广、交易、物流等服务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真正实现市场信息流、商流、物流和资金流的融合。
  (三)发挥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带头作用。一是在全区范围内筛选出一批电子商务基础扎实、技术先进、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和项目,在资源政策上予以倾斜,进行重点支持和培育,通过扶优培强,逐步树立一批全区电子商务领域的示范单位和基地;二是积极争创国家、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示范园区,鼓励企业扩大电子商务经营规模,增强竞争力,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发展示范带头作用,营造全区发展电子商务的浓厚氛围,努力创建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区),推进电子商务全面发展。
  (四)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一是以我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为契机,结合我区跨境电商实际,整合资源,组织跨境电子商务政策和业务培训,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普及与发展;二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托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境外批发零售,着重推广自主品牌,建立境外零售终端,开展网络促销,实现跨境采购和分销,推动跨境批发、零售业电子商务发展,提高品牌附加值,增强竞争力。
  (五)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一是培育引进一批电子商务服务商,以电子商务园区、行业平台为重点,提供策划、设计、代运营、认证、培训等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二是加快现代仓储物流基地建设,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仓储和物流服务,完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物流资源共享和信息资源整合,推进物流企业管理信息化,提高物流效率;三是规范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发挥商务、公安、税务等部门的监管职能,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用管理等问题,加强行业自律以及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管理,规范电子商务经营秩序,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商务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设立电子商务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各镇(开发区)要建立电子商务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全面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由区政府设立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专项资金每年600万元。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培育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基地、楼宇)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向园区集聚,支持“特色馆”、“区域产业带”、“商圈”等专业平台建设,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等。
  (三)强化招商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楼宇)项目,引进具有一定规模、技术和品牌资源优势的电子商务企业,引进资金、技术投入我区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进运营能力强、资源丰富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及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服务我区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对引进的电子商务项目、企业给予政策扶持。
  (四)加强人才培育和引进。采取专题讲座、操作演示、现场体验、典型引路等形式,对行业主管部门、企业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培养电子商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加大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鼓励园区和企业引进高端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
  (五)建立监测制度。建立完善发展评价体系,加强对乡镇(开发区)、部门、园区电子商务发展的考核。建立电子商务运行监测系统,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信息采集和统计,逐步建立全行业统计工作机制。
  附件:南浔区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及工作职能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南浔区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及工作职能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组  长:王金永
  副组长:万子牛(区商务局)  许建荣(区政府办)
  成  员:钱志宏(区商务局)
  林  勤(区法制办)
  郭凤娟(区委组织部)
  宋国平(区委宣传部)
  邵  梅(区委农办)
  汤佩佩(团区委)
  沈培明(区发改经信委)
  胡建强(区教育局)
  江卫忠(区科技局)
  施海凤(区财政局)
  李雪峰(区人力社保局)
  沈为民(区住建交通局)
  吴忠丽(区农林局)
  李晓锋(区文体局)
  王  敏(区统计局)
  应永勇(区旅游局)
  崔雄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岳祥(区公安分局)
  王书国(区国土资源局)
  孟雪海(南浔地税分局)
  吴明发(区国税局)
  蒋风华(邮政南浔分局)
  沈志伟(区广电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万子牛兼任办公室主任,许建荣、钱志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和推进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工作;制定全区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文件,审议决定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综合协调全区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检查各有关成员单位有关电子商务工作推进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电子商务有关会议筹备及各成员单位日常协调、沟通等工作;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整理、发布有关电子商务信息;协调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大事项;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整理、发布有关电子商务信息;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负责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制定电子商务相关工作方案、扶持政策及考核体系,指导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牵头做好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申报认定及电子商务政策兑现工作。
  2.区法制办: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
  3.区委组织部:负责电子商务领域人才队伍组织培养和管理工作,引导大学生村官开展电子商务创业活动。
  4.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管理电子商务领域的宣传舆论指导工作。
  5.区委农办:负责落实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推动农村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建设,推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
  6.共青团区委:负责支持、服务、推进电子商务领域青年创业活动,组织、协调、帮助电子商务应用知识普及。
  7.区发改经信委(区物价局):支持电子商务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电子商务项目投资立项、备案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负责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推广,鼓励传统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等开展电子商务,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电子商务领域商品和服务交易的价格行为监督。
  8.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和再教育工作。
  9.区科技局:负责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负责做好电子商务领域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0.区财政局:负责完善落实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政策,做好相关扶持政策资金的审核、拨付和监管工作。
  11.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工作,组织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交流。
  12.区住建交通局:负责促进电子商务领域物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13.区农林局:负责鼓励督促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宣传和推广名特优农产品。
  14.区文体局: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涉及网络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等相关内容的市场监管工作。
  15.区统计局:负责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统计、采集和分析。
  16.区旅游局:负责推进旅游服务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
  17.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涉及食品药品交易的市场监管,确保网络渠道的食品药品安全;负责网络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建设;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市场监管,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各类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网络消费的合法权益;负责网络广告市场培育发展和监管;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网络商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防止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等进入流通领域。
  18.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秩序,保护信息安全,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合法、有序。
  19.区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土地政策,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参与推进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和发展。
  20.区地税分局:负责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有关地方税费政策。
  21.区国税局:负责落实国家、省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22.邮政南浔分局:负责快递服务的市场监管,推进快递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协调发展。
  23.区广电中心: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涉及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内容的监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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