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部份内河港航规费近期将调整
2005/1/17 9:04:43 来源: 作者/编辑:
为加速淘汰挂桨机船舶,推广使用标准船型,经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局同意,浙江省部份内河港航规费近期将作如下调整:
一、按照交通部《关于公布京杭运河标准船型的公告》(第18号)公布的京杭运河标准船型系列要求建造并按实际载重吨丈量的标准型船舶的港航规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降低30%。
二、挂桨机船的港航规费,在不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费率基础上适当提高相应的费收标准,具体为:自2005年起,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10%;自2006年1月起,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20%;自2007年1月起,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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