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件遭快递公司多次转手 货物受损无人担责
2008/9/1 8:47:31     来源:河北青年报     作者/编辑:1
快件多次转手遭损坏 


两个多月前,香港一位买家在蔡先生的网店,订购了三件三叶虫化石,价值1500元左右,要求寄到香港。6月29日,蔡先生委托石家庄亿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通公司)承担寄送业务。该公司业务员取货时称,此快件将由石家庄中通快递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公司)负责寄送。蔡先生对此并没在意,缴纳了140元运费后填写了一张“中通速递详情单”。  <BR>

记者看到,这张单据上写有寄件人和收件人的详细内容,但经办人一栏里却是空白。 


快件寄出后,蔡先生到中通公司网站上查询运送信息,但是根本查不到。随后他给亿通公司打电话,对方告之,所寄送的快件已转到石家庄速尔快递公司(以下简称速尔公司)。蔡先生按照亿通公司提供的运单编号,在速尔公司的网站上查询到了该快件的详细跟踪记录。据显示,6月29日18时快件已由“石家庄营业部”转到“石家庄中心”。 


7月4日,他从买家处得知,物品已损坏,要求退货。 


“亿通公司的工作人员取货时,已检查过物品的完好程度和包装的牢固程度。寄到买家手中却出现了破损,如果要寄回物品,速尔公司要求我共担运费,我觉得不合理。”蔡先生说。 


暂无人对快件损失负责 


快件为何会被多次转手,谁对受损货物负责?蔡先生带着疑惑找到三家快递公司,但针对三家快递公司的关系及快件的赔偿责任,三方均有说法,但均未表示将负责。 


亿通公司工作人员吕先生称,三家公司的关系属于商业机密,不便透露。 


记者通过中通公司客服电话得知,蔡先生所持的“中通速递详情单”不在中通公司记录之内,中通公司未承接该业务。 


而快件的最终寄送方——速尔公司负责人吴春风称,他们取到该快件时,未检查其是否完好。因而无法断定快件损坏是否发生在该公司的运输过程中。因而,该公司暂不承担赔偿损失。“公司计划一周之内将快件寄回石家庄,将免去蔡先生应支付的邮费。”吴春风说。 


律师称最初承接方应担责 


对此,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霍继强律师表示,依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委托合同是有偿性的,而且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例中,既然当时是石家庄亿通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前来取快件,寄件人已经缴纳运费。那么不管有没有收据,事实上这个合同关系已经成立了。受托人亿通公司应该对快件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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