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信别找快递公司 浙江邮政专营今起施行
2004/2/2 10:05:33 来源: 作者/编辑:
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邮政专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日起施行,《办法》于2003年11月26日由省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12月31日,由吕祖善省长签署第167号政府令颁布。《办法》共三十条,在邮政专营行业管理、邮政行政执法主体、违法经营邮政专营业务的处罚范围等方面均有较大创新和突破。
《办法》保障了邮政普遍服务,对邮政承担普遍服务予以明确,规定邮政企业承担向社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负责邮政专营业务的统一经营。邮政企业和代办邮政寄递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频次、时限和投递范围,迅速、准确地传递邮件,并按规定的资费标准收取邮费。
《办法》维护了邮政专营权,对邮政专营的范围做了界定,规定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物品的寄递,普通邮票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专营业务等依法由邮政企业专营。另外,《办法》规定:“邮政企业可以依法委托非邮政企业或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代办邮政专营业务。”“非邮政单位接受委托后不得转委托。”“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邮政专营业务。”
《办法》明确赋予了行政执法主体地位,省、市、县(市)邮政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邮政专营业务管理工作。《办法》规定“违法经营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寄递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邮政行业管理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但不得重复罚款。”“经营者违法收寄的信件和物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转交邮政企业寄递。”
立法背景
省法制办和省邮政局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邮政的特殊性,邮政行业是我国少数尚未实行政企分开的几个行业之一。根据《邮政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务院有关“三定”方案规定,县以上邮政局既是公用企业,又是行政机构,集经营权和行政管理权于一身。为了使邮政企业更好地履行普遍服务职责,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通过法律赋予了邮政专营权。
我省现有2451个邮政服务网点,其中县以下农村有1875个,占全部邮政服务网点的76%,经测算邮政企业每年因普遍服务而多付成本达3亿元。在国家对于邮政普遍服务的补偿机制尚未确立之前,继续实行和保护邮政专营权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对邮政专营权的规范和保护,目前国家尚未立法,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通过类似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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