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2017/8/14 10:58:47 来源:中国浙江自贸区微信公号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6号),加快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推动新形势下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为主要任务,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着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我国东部地区重要海上开放门户示范区、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先导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源配置基地,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力争到2020年,形成4000万吨油品储存、1500万吨铁矿石堆存规模和年4000万吨石油炼化、500万吨保税燃料油供应能力,大宗货物年交易额达到5万亿元,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显著提升;累计新增各类注册企业3万家,其中国际、国内知名企业200家;累计合同引进外资30亿美元以上,实际引进外资15亿美元以上;对接国际标准初步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集聚、法治环境规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国家深化改革提供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功能布局
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为119.9平方公里,由陆域和相关海洋锚地组成,具体包括舟山离岛片区78.98平方公里和舟山岛北部片区15.62平方公里、南部片区25.35平方公里。舟山离岛片区由鱼山岛、鼠浪湖岛、黄泽山岛、双子山岛、衢山岛、小衢山岛、马迹山岛和秀山东锚地组成。
鱼山岛重点建设国际一流的绿色石化基地。
鼠浪湖岛、黄泽山岛、双子山岛、衢山岛、小衢山岛、马迹山岛重点发展油品、铁矿石等大宗商品储存、中转、加工、贸易等产业。
秀山东锚地重点发展保税燃料油供应业务。
舟山岛北部片区,重点发展油品等大宗商品交易、保税燃料油供应以及石油石化产业配套装备保税制造、仓储、物流等产业。
舟山岛南部片区,重点建设舟山航空产业园,发展大宗商品交易、水产品贸易、海洋旅游、现代商贸、金融服务、信息咨询以及航空研发设计、制造、零部件物流等高新技术产业。
主要任务
(一)建设规范行政体系和公平竞争市场机制
到2020年,自贸试验区“最多跑一次”改革走在全省前列,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基本形成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政府管理制度。
(二)以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为突破口,建设国际海事服务基地
到2020年,力争年保税燃料油供应量达到500万吨、外轮供应货值达到8亿美元、船舶交易额达到60亿元,基本建成以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为核心,外轮供应服务、特色航运交易、船舶融资租赁和海事衍生服务全面发展的国际海事服务基地。
(三)扩大油品储存中转规模,建设国际油品储运基地
到2020年,力争在舟山离岛片区新增油品储存能力1000万吨以上,形成自贸试验区4000万吨油品储存能力,成为我国最大的油品仓储基地,基本建成油品储运基础设施完备、国际油品供应商集聚、油品储存体系完善的国际油品储运基地,有效弥补我国石油储备短板,保障国家能源和经济安全。
(四)推进油品加工投资便利化,建设国际绿色石化基地
到2020年,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炼化一体化项目二期竣工投产,形成年炼油4000万吨、对二甲苯800万吨、乙烯280万吨生产能力,初步建成投资开放、上下游产业链完整的国际绿色石化基地。
(五)提高油品资源配置能力,建设国际油品交易中心
到2020年,力争参与油品贸易的规模以上企业达到300家,油品年贸易总额突破3000亿元,形成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原油、成品油、保税燃料油、液化天然气等产品现货交易市场,年现货交易规模突破1万亿元。在条件成熟时,争取开展与期货相关的交易业务。
(六)拓展新型贸易投资方式
到2020年,铁矿石总堆存能力达到1500万吨、配矿能力达到1000万吨,初步建成亚太地区配矿贸易中心、矿石信息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 大力发展航空装备及零配件制造等相关产业,初步建成舟山航空产业园。
(七)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
到2020年,形成以服务油品、铁矿石等大宗商品自由贸易为主的金融服务体系,以及支持金融创新、有效防范风险的金融监管机制。
(八)创新通关监管服务模式
到2020年,以油品全产业链为核心的贸易自由化通关监管制度创新成效明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顺利,“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通关监管模式不断优化,通关效率显著提升。
(九)完善法制保障和税收配套政策
到2020年,推动形成比较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探索研究符合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的税收政策。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总体部署,在省自贸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协调解决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工作分工,确保自贸试验区建设顺利推进,尽早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的改革试点经验。
(二)强化责任落实
舟山市、自贸试验区各片区要切实承担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建设实施方案。自贸试验区各片区既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和重大项目建设;又要相互借鉴、互促共进,努力形成各具特色、协同发展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定期向省自贸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省自贸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定期开展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政策的宣传解读,综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客户端等各类平台宣传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引导和汇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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