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托运弄丢近万元物品
2012/11/9 16:02:58     来源:浙江物流网     作者/编辑:1
日前,市民陈先生向江宁区消协称,他请物流公司托运物品丢失了近万元物品,但物流公司一直拖着没给解决。经消协反复调解,陈先生最终获得4000元赔偿。
  陈先生委托江宁区一家物流公司托运5箱货物到上海。到货后,其中一箱货物外观没有损坏,但重量由19.6公斤变为11.5公斤,少了8.1公斤,打开包装检查发现,里面少了4样东西:金箔画一幅,价值4800元;南京云锦一幅,价值2200元;苏州丝绒绣一幅,价值2100元;婴儿被褥一套,价值300元。陈先生和收件人立刻向物流公司投诉,但对方以“货物外观没有损坏,投诉不在受理范围”等为借口,迟迟不予解决。
  江宁区消协实地调查后发现,该物流公司在管理上存在许多漏洞和不足,办理托运业务时,自始至终只有一名业务员在现场,验货、收款、开票,没有监督和制约机制,不符合操作规范。消费者在办理物流业务时咨询相关保价条款,业务员却说保价没啥用,可以不办。经消协调解,物流公司最终承认操作不规范,并赔偿消费者4000元。(本文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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