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不翼而飞 申通快递怨顾客包装不当拒绝赔偿
2008/11/4 8:56:01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编辑:1
“我发了一个申通快递去上海,里面有给外宾代买的6包珍珠粉和一本书。结果第二天,快递打电话说珍珠粉的外包装破损退回。可退回来后,我连破损的珍珠粉的一点影子都没有见到,就剩下一本书了。快递公司还不打算赔偿,这算是怎么回事?没法跟外宾解释啊!” 原本想做件好事的酒店服务人员刘小姐遇到这样的尴尬。 

  珍珠粉不翼而飞

  青岛市民刘小姐日前通过晚报QQ找到记者,她是青岛汉庭酒店延安三路店的总经理助理。酒店一位新加坡女客人打算在青岛买几包珍珠粉带回去,但因急着去上海办事无暇分身,为了对房客负责,刘小姐便以酒店的名义为她买了6包珍珠粉,附带一本书,委托申通快递发往上海。结果第二天被告之珍珠粉的外包装破损了,珍珠粉不翼而飞,又给退了回来。刘小姐说,当时她把6包珍珠粉全部装在一个大信封里,连同那本书一起放入快件。工作人员当时二话没说就接收了。 

  要求赔偿遭拒绝

  刘小姐说,她是在台东的众生大药房买的珍珠粉,有销售凭证。“钱倒不算很多,关键是给酒店带来了负面影响,令我们失去了信誉。” 刘小姐看到保单的背面明文写到:“对未保价的运送物品造成灭失、损坏或缺少,按实价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人民币500元(含退回的运费)为限。”而她当时并未报价,于是便向申通提出按照销售凭证全额赔偿的要求,但遭到拒绝。 

  快递不赔另有说法

  记者随即联系了申通快递,负责处理破损件、遗失件、延误件等赔偿事宜的孙经理,他告诉记者,发生的事情确如刘小姐所说,但快递公司还有另一条规定:“由于托运人事先未经声明或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概不赔偿。”孙经理说,刘小姐在发件时并没有声明所运物品容易破损。而且,一个普通信封的最高承重力不超过500克,小于6包珍珠粉的重量,刘小姐将6包珍珠粉放入信封属于“包装不当”,不构成全额赔偿的条件。公司方面只同意赔偿运费,或者为其免费再运送一次。 

  据刘小姐说,一位宋姓的工作人员在收件时并没有为此提醒她,而是很爽快地就收件了。“这些所谓的规定没有任何人告诉过我,如果说这种包装有问题,收件人应该立即提醒说明并拒收。” 

  货物安全到达是快递公司的基本义务

  据元鼎律师事务所秦英律师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事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事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安全地将快件送达收件人,是快递公司应该履行的最基本义务。快递公司不能因为消费者没有另行交纳一笔保险费就使消费者的快件处于一种安全性不确定的不“保险”状态之下,而刘小姐委托给这家快递公司的物品既然工作人员接收,就表示承认了这种委托关系,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