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流政策法规)
首页>资讯中心>国家(物流政策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44号(关于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019/3/19 16:21:2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作者/编辑:
根据中国和俄罗斯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俄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的《中俄乳品双向贸易的兽医和公共卫生条件议定书》,准予符合《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中国及俄罗斯乳品相互开展贸易。

  本公告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doc

(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物流网微信公众平台zj56156)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