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将对物流企业带来哪些利好?
2014/7/8 17:10:31     来源:现代物流报     作者/编辑:张颖川

自前不久召开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新闻发布会以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下称“中物联”)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备受广大物流企业关注。

中物联为什么要大力推动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对于物流行业、企业能带来哪些直接的利好?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实施,中物联作出了哪些努力?带着这些问题,《现代物流报》记者采访了中物联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主任杨国栋。

行业亟须

所谓质押监管,是由物资仓储业务发展起来的一项金融物流业务,是指出质人(货主)以合法占用的质物向质权人出质,作为质权人向出质人授信融资的担保、监管(保管)人接受质权人的委托,在质押期间按质权人指令对质物进行监管的业务模式。

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则是中物联依据商务部发布的《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的行业标准,重点对监管企业的基本条件、管理状况、诚信情况进行评估。

杨国栋告诉记者,中物联之所以积极推动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是行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具体表现在:

一方面,是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自国务院颁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及物流的产业政策,极大地推动了物流业发展。随着物流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的不断加快,企业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的热情不断提高,物流业与制造业、金融业等多业联动进一步深化,质押监管业务得以迅速发展起来。

然而,在这项业务取得蓬勃发展的同时,由于行业标准的缺失和市场秩序规范滞后,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对物流金融业务的性质、特点、模式、风险不清楚,盲目开展相关业务;客户选择不当,对客户的资质、信誉、财务等状况了解不清,没有发现客户隐瞒的事项,容易被拖入风险;质物选择不当,选择了过期、变质、易挥发、有争议、无产权的货品进行质押,法律纠纷频发;管理缺失,动产质押融资监管是一项新的业务形态,还没有一个有针对性的法规和跨部门的管理机构,没有研究、没有预警措施、没有应对风险的方案。

2012年出现的华东钢贸事件就是典型的证明。由于行业内相关标准缺失、管理滞后,导致华东地区集中出现大量因仓单重复质押导致的风险事件,并通过联保互保模式在钢贸行业内迅速、全面地传导。令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损失惨重。受此影响,部分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不敢再扩大合作业务,甚至选择暂停该业务模式。据了解,进入2013年,业内多家主流第三方监管企业业务缩减了50%以上。金融机构则缩减或暂停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更多的中小银行对该类业务处于观望状态。所以,亟须对质押监管融资业务进行规范管理,以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另一方面,是满足中小微物流企业融资的需要。据了解,中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量99%以上,所占的GDP达到55%,由此可见中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之重。但是,由于这些企业规模普遍偏小,银行信用度低,信贷能力先天不足,所以很难从银行借到发展所需的资金。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已成为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

而随着物流产业的发展壮大以及物流金融业务的不断推广,质押监管融资已经成为广大企业尤其是众多中小企业获取业务发展资金、拓展融资渠道的一个重要模式。据统计,2013年全年社会融资规模为17.29万亿元,其中物流业参与监管的融资业务约在3万亿元左右。在行业标准缺失、业务无序发展的情况下,实施质押监管企业评估,规范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中小微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到质押融资监管业务中来,进而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

正是源于此,商务部组织行业内专家、学者编写并最终于2013年年底发布了《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第一次全面提出了规范这项业务的标准。

该标准系统提出了质押监管业务企业的资格条件、监管作业质量标准、质押监管企业的权利和禁止性业务指标体系,并设置了具体的评估标准。其中,对开展质押监管业务的企业提出了企业基本状况的评价要求,包括评价企业的组织机构、资产状况、运营设施、信息化水平等。评估指标的重点是企业的管理状况指标,包括评价企业的设备设施防火、防盗等方面的能力,保证安全运营的能力,评价内容涵盖了有无健全的监管机构、具备良好业务素养的监管人员,有无完善的业务单证、出入库、安全、巡查、合同、流程等管理制度,评价内容细化到企业监控装置、标识、标志设置是否满足业务需要。另外,标准还对企业的诚信状况提出了评价要求,包括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不良记录、安全事故史,以及诉讼事项等。

与此同时,作为与质押监管业务休戚相关的行业组织,为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中物联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根据《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在全国范围内也相应开展物流企业质押监管评估工作,重点对监管企业的基本条件、管理状况、诚信情况进行评估。“这对提升质押监管业务,规范物流市场,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和维护国民经济的发展与稳定有积极促进和保障作用。”杨国栋对记者说。

大力推动

据杨国栋介绍,为了保障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的有效实施,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从多个方面着手推动,作出了不懈努力。

完善体制机制。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作为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的组织者,根据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的需要,成立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委员会,负责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的指导、评估流程的设定、评估材料的审核;设立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负责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日常事务。为方便监管企业申报,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授权,在条件具备、质押监管业务较为频繁的地区设立地方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负责授权区域内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标准的宣贯、推广、评估前期辅导、申报等工作。

在机制建设方面,杨国栋告诉记者,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还制定了《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暂行办法》,涵盖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机构及审核员管理的资质和管理规范,提出质押监管企业评估申报与审核流程,明确质押监管企业评审考评标准。与此同时,还制定了《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机构及审核员管理暂行办法》《质押监管企业评估申报与审核暂行办法》《质押监管企业评审流程》《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复核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评估制度,为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确保公平公正。记者了解到,中物联质押监管企业评估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那么,作为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的领导单位,中物联相关部门是如何保障这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

首先,评价体系是基于第三方机构组成的。杨国栋向记者介绍,中物联质押监管企业评估的评价体系的组成,是受中物联委托,由各地物流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专家学者以及业内专业人士组建评估机构,以第三方视角对参与质押监管评估工作的企业的经营情况、管理能力、诚信情况等进行评估,进而保证公正、公平。

其次,评估流程也是严谨、透明的,以保障公开、公平。据了解,相关评估流程是企业首先对照国家行业标准自检,组织申报材料并报送到地方评估办进行预审,再到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复审,复审结束后,由中物联组建的综合评估组对企业进行实地现场评估,目的是查验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同时查验企业开展质押监管评估工作的设备设施以及安全状况。现场评估后,相关材料需要提交中物联质押监管评估委员会进行终审,终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最后向社会发布通告,即“自检-申报-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公示-通告”这样一个评估过程。中物联对质押监管企业评估采用动态管理的模式,通过评估的企业在获得评估资质两年后要进行复核,复核的流程按照中物联质押监管复核办法执行。

另据杨国栋介绍,为保证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评估过程中的现场评估环节采取异地评审方式,随机抽取相关工作人员组建评估工作组,以避免评估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与此同时,中物联还建立了监督投诉机制,设立了监督电话、电子邮箱接受全社会监督,如在评估过程中发现有违规现象或对相关评估有异议的,都可向中物联评估办进行投诉。

在全国众多物流行业协会以及物流企业的大力支持下,中物联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按照工作规划有条不紊的运行。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30余家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培训了100多名质押监管审核员,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已具备了开展评估的一切条件。另外,不久前应辽宁省营口市开发区政府及营口市物流协会的请求,评估办在营口开发区做了一次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推介会,对中物联开展的质押监管评估工作进行宣贯和推广,有80多家银行、40多家企业到场,社会反响强烈。中物联也接到多家企业提出的评估申请,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

谈到未来的工作方向,杨国栋表示,中物联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将严格按照《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要求,一是要继续健全质押监管评估工作的机制体制建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二是要继续加大此项工作在行业内宣传的力度,要把用标准引领行业健康发展、规范行业自律的理念通过评估传递给企业,积极引导物流企业规范地开展质押监管业务,在有能力、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与金融机构、其他制造企业共同合作打造公开、公平、透明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以便于有效地促进质押监管业务的规范发展,进而推动行业内物流金融业务的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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