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了解到,2005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有21家货物运输企业违章超限超载车辆超过企业总车辆数5%。
自治区治超办公室有关人员表示,许多运输企业对挂靠车辆只收管理费却不进行管理,放任其超限超载,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为警示各运输单位重视治超工作,自治区决定对这21家企业进行曝光,并责成限期整改。所有被曝光的企业将受重点监管,其所属车辆一旦违法,一律受严厉处罚。
21家运输企业包括:乌鲁木齐县自强东南沟煤矿有限公司运输车队、乌鲁木齐峰汇联营运输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县宏志运输车队、乌鲁木齐市商息运输有限公司、新疆鸿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鑫昌盛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同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万顺鑫运输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利冠工贸有限公司、石河子天顺运输公司、哈密市长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山口众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宏昌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山口振运有限责任公司、博州立升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塔城新启运输公司、额敏富源运输公司、额敏县宏鑫运输公司、托里县新路运输公司、沙湾金驼运输公司及和丰县海峰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