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多样化 警惕装成连锁加盟的传销骗局
2008/11/19 8:44:12     来源:     作者/编辑:1
近年来,在连锁加盟如火如荼发展的形势下,各种打着“连锁加盟”旗号的非法传销活动也混入其中,并危害着加盟者的利益。

  不久前,湖南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十大传销案,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传销案就以“连锁加盟专卖店”的名义进行传销活动。案发时,已经涉及了25个省区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危害十分巨大。

  “连锁加盟”只是幌子

  在国家相关部门的严厉打击下,传销手法也不断变化,以前几十个人挤在一间小屋里“传人头”的模式,开始披上了加盟连锁的外衣。近年来,以加盟连锁名义,进行非法传销的现象时有发生,它们与正规连锁经营根本不沾边,诈骗才是其活动过程中的一条鲜明主线。

  2006年6月,大连利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敛财案便是打着连锁加盟旗号招摇撞骗的,一年时间有8000多会员上当受骗。在执法部门查处时,该公司复杂隐蔽的传销体系才被揭开。该公司以消费返利、推荐奖励、含权分红、业绩累积等制度,骗取会员加盟。交90元成为会员,再消费产品1200元就成为“含权消费商”,享受10次销售利润分红,共计1600元。这吸引了许多不明真相的人员参加。

  在该公司非法设立的“东方红网上连锁店”上,宣称推荐会员(实际是发展下线)可层层获所谓“广告补助”;购买产品可获返现奖励。因为产品加价奇高,返现最高达商品价值的64%。不少人为此倾其所有加入,但最后却难以兑现。一位河北受害者先后投入了6万元,实际上只得到两次返现4000元。

  去年一年,全国各地均有多起假借加盟连锁进行传销的案件发生。其中,广州工商部门查处的“广州御媛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传销案,则以发展招商员为名,开展店铺加盟,手法颇为隐蔽。该公司的奖励计划写明:一次性认购该公司500元的产品可以获得一级招商员的资格,而一次性订购2万元以上的产品,招商员可以申请加盟御美丽女子健康会所,获得加盟店资格。根据认购数额的不同,连锁的层次分为“8代”,分别可以获得0.5%~5%不等的“招商返利”。

  该计划书上还很具诱惑力地说:“假如每店直推3家店,每店每月销售5500元,1代就可以收益1650元,8代可以收益180428元,全国共有9840位加盟商,那么发展了8代加盟商的招商员,每月就可获益317835元!”这样的诱惑也是使得众多人上当的主要原因。

  行骗手段多样化

  在打着连锁加盟旗号的传销案件中,有的不法分子还加入多种行骗手段,混淆加盟者的视线,从而更好地掩盖自己。

  今年湖南公布的十大传销案中,涉案金额最大的山东广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就使用了连锁加盟专卖店+电子商务复合式营销的方式大肆进行传销活动。而曾经轰动一时席卷上亿元的“得意馆”咖啡连锁加盟诈骗案,还掺和了传销和非法集资等多种行骗手段。

  据了解,在这些连锁传销案件告破时,很多人都还不理解,他们认为自己从事的加盟连锁是一种直销行为,并不违法。

  去年公安部公布的危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的16种形态中,就对所谓的“加盟连锁”的传销犯罪做出了具体描述——利用公司的合法外衣和品牌产品,通过开展所谓的直销业务或者宣传所谓的先进营销理念,以专卖、代理、加盟连锁等方式进行的传销。

  传销骗局:先从“计酬方式”识别

  在假借特许加盟名义从事传销的骗局中,加盟者如何才能识破呢?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华沛德律师事务所林晓律师告诉记者,识别这种传销骗局,首要就是看它们的计酬方式。传销都是依据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的,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我们一般说是“人头费”,他们内部都是层级计酬、叠加计酬的,下级销售量越大,上级的提成也就越多,这就是计酬方式的区别。“因为目前国内无店铺经营的特许经营基本还没有,这也可以作为区分传销和特许经营的方式。”林晓说,过去很多搞传销的企业现在开始转型为特许经营,有的甚至开始设立加盟实体店,以前发展的下线也转为公司员工,变成了业务员。但是这都是一些假象,他们的内部计酬方式不会改变。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表示,特许加盟主要收入来源是以经营商品和服务为收入。因为你有一个店,每天的流水、收入是要通过把商品在你的店里卖给消费者,或者说有的是提供服务的,比如说洗浴服务,或者是房屋中介服务,收得消费者给你的一些购买商品的钱,或者是佣金。从收入来源上,存在着和传销的差别还是比较明显的。现在,的确存在很多不法分子打着特许加盟的名义搞传销。作为参与其中的投资者只要简单了解一下特许经营的概念,就会发现两者有很大的区别。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2005年9月《直销管理条例》正式生效前,不少欲染指直销业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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