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货运公司代收货款莫名被“缩水”
2006/12/14 9:15:59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作者/编辑:0

近日,南昌市民熊先生通过南昌粤顺恒通货运公司发货去鹰潭市,并且在托运单上注明1720元货款由货运公司代收。12月11日,他到货运部拿货款时,货运部称只能给他170元,因为他们从鹰潭只收到172元货款,并扣除2元代收货款手续费。而熊先生从鹰潭收货处方得知,当日他们给了1720元货款。

随后,记者陪熊先生来到洪城大市场工商分局赣抚分局。经协调,粤顺恒通货运公司负责人同意进一步核实情况,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

P>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