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源头管理 为浙江出口水产品质量“护航”
2004/2/27 9:34:32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编辑:

       近日,从省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去年下半年来,浙江省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样检验合格率达到100%。这是我省自去年1月份实施出口水产品“两项登记五项基本制度”,加强水产品生产源头管理以来取得的良好效果。
      在萧山农发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的养殖基地,总经理薛国贤告诉笔者,现在他每天都要审阅“养殖日志”、“用药记录”等生产记录,这样不仅可以对生产过程实现有效监督,还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养殖的水产品的生长情况和健康状况,养殖风险大大降低。在我省萧山、舟山、台州等地,水产养殖大户记“养殖日志”、“用药日志”已非常普遍。
      近年来,欧美等发达国家纷纷提高了对进口水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为应对这一情况,去年1月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定了《浙江省出海捕虾制品原料供应船注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和《浙江省出口水产品养殖场注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出口海捕虾制品原料供应船和出口水产品养殖场进行注册登记,并实施专人填写“捕捞日志”、“养殖日志”、“用药记录”、“水域检测记录”和“原产地保证书”等两项登记五项基本制度,对水产品养殖实施了规范化管理。
    “两项登记五项基本制度”的实施,为我省水产品生产建立起了良好的监控体系和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地保证了水产品的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了水海产品出口。据统计,去年我省海产品出口出现恢复性增长,比上年增长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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