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出台措施应对“治超”
2004/7/2 9:30:44 来源:衢州日报 作者/编辑:
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治超”方案认真开展“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工作,尽快做好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更正工作,免费换发车辆行驶证,办理过程中有关收费,应予免交。6月28日,市政府出台相关紧急措施(衢政办发〔2004〕70号文件),确保“治超”企业生产经营稳定运行。
紧急措施规定,为确保关系人民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和重点企业工业原材料、产成品等物资的运输,保障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流通市场的相对稳定,各县(市、区)要按每10万人口配备3辆5吨以上货车的比例,落实应急运力,并指定专人负责应急运力的管理和调度。市、县(市)两级政府要出台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市财政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市本级(含柯城区、衢江区)大宗生产物资、原材物料及产品运输的扶持,各县(市)财政也要相应给予当地重要生产企业适当的资金扶持;鼓励运输经营单位和个体运输户购置大吨位的运输车辆,以解决运力紧张的问题。金融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出台贴息贷款、按揭贷款等购买大吨位运输车辆的优惠政策;各级财政也要拨出一定的专项资金,补助购买大吨位货车的运输企业;对有关运输经营者的规费进行调整。在年度车辆年检年审时,在规定的权限内对货车有关费用实行减免;对紧急物资调运给予适当的费用补助。当出现主要物资调运困难时,各级政府应根据紧急物资运输应急预案组织应急运力,对参加应急运输的运输车辆给予补助。
上述有关扶持政策执行时间暂定为一年,届时根据运输市场情况的变化,再行调整。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