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字货物破损快递不承认
2008/3/27 17:15:30     来源:     作者/编辑:1
委托快递公司发的货,情急之下先签了字,等回公司发现货物受损,但是快递公司却不承认,声称消费者当时已经验货。工商部门在此提醒消费者,邮购东西时一定要先验货,确认货物正常后再签字认可。 
  上周,徐女士到高新区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申诉称,自己3月10日从“小康之家”订购的保健品,商家委托某快递公司送货。3月15日中午11点40分,该公司工作人员来送货,当时快到下班时间,徐女士没有验货就签字并付了钱。下午在办公室她当着同事的面,打开包装一看竟少了4瓶保健品,经仔细查看包装箱,发现箱体上有一条很明显的裂痕,于是找该快递淄博分公司讨个说法,但分公司对出现这样的事情态度不积极,以当事人没有现场验货,如要索赔需找广州公司等为由推卸责任,多次交涉未果。 

  12315工作人员接诉后,马上现场查看了徐女士拿来的包装箱,情况与徐女士反映的一样,而且裂痕很明显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中心工作人员到分公司进行调查取证,经了解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工作人员展开调解,最终快递公司同意先赔付徐女士丢失的4瓶价值638元的保健品款,然后再由公司找相关保险公司要求索赔。前几天,该公司在高新区12315申诉举报中心将638元现金交到了徐女士手中。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快递公司只要消费者签字,如果货物再有破损就不承认,但是拿到货后先签字已经是大部分消费者的习惯。对此,工商部门再次提醒消费者,以后邮购东西一定要先验货物,确认无误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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