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丢了却无人担责 新华峰物流承诺协商赔偿
2010/8/10 10:01:42     来源:浙江物流网     作者/编辑:1
近日,金先生向本报投诉,称6月13日上午,他委托新华峰物流公司将刹车总泵等总价值285元的配件从宁波运至南昌,实行货到付款。几天后,他得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到达南昌的货物已经丢失。他联系新华峰物流公司,对方却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就此,新华峰物流公司一万姓负责人表示,公司仓管人员并没有将货物丢失一事告知负责人。“可能是仓管人员担心承担赔偿责任,迟迟没有上报。”其表示,公司将尽快与金先生就赔偿一事协商。“一般按照丢失货物价值的80%进行赔偿。”
    (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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