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局重新修订《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减免征管理办法》
2005/5/13 8:42:50 来源: 作者/编辑:
为加强公路养路费减免征管理,规范减免征工作程序,严把车辆异动、减免、停征审批关,根据《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公路局于近期修改和完善了《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减免征管理办法》。
修改完善后的《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减免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养路费减征、免征范围和条件及减免养路费的工作程序;对减免审核工作实行专人负责、按时办理、逐级审核、集体讨论等制度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养路费免征车辆的免缴凭证发放权限;对车主不接受审验,或不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明确从次月起全额征收养路费。同时规定经批准减免征养路费的车辆报废更新、过户、变更车号等后,要求继续减免养路费的,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审核手续。
修改完善后的《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减免征管理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已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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