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积极扶持集装箱运输业
2004/7/12 9:49:44     来源:     作者/编辑:
     为了减少治超期间对国际集装箱运输业的影响,鼓励绍兴市集装箱车辆的发展与更新。绍兴市根据浙江省治超办关于集装箱运输车辆养路费征收政策通知的精神,对“大吨小标”恢复吨位、更新和新购置的集装箱车辆,给予养路费优惠:车辆吨位在15吨以下的按实际吨位征收养路费,车辆吨位在15吨以上的,一律按15吨计征。截止7月2日,绍兴市共有16辆集装箱车辆享受了优惠条件,共计每月减免养路费3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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