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再次下调高速公路大吨位车辆通行费
2005/11/8 8:39:28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编辑:
自2005年11月1日起,浙江省政府再次下调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新收费标准规定:浙江省高速公路四类车、五类车收费一律按三类车收费标准执行,即按车次费每辆次15元、里程费每车每公里1.20元标准计费。

  今年1月1日, 浙江省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曾作了第一次调整。在收费分类上,普通公路10吨以上货车一律按三类车即5吨以上10吨(含)以下标准计征;高速公路调整四、五类车分类,即四类车由原10吨以上20吨(含)以下货车,调整为10吨以上15吨(含)以下货车,五类车由原20吨以上货车调整为15吨以上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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