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5年内确立公共交通主体地位
2004/3/23 9:45:54     来源:     作者/编辑:

    我国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 
    通知明确,优先发展城市交通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是,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达到90%以上。站点覆盖率按300米半径计算,建成区大于50%,中心城区大于70%。 
    特大城市基本形成以大运量快速交通为骨干,常规公共汽电车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他公共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成区任意两点间公共交通可达时间不超过50分钟,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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